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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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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留美故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6732608
  • 作      者:
    查建英著
  • 出 版 社 :
    花山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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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留美故事》作为个性化的阅读,偏爱这种智性小说。能够从阅读中享受到智慧的熏陶,是一件身心愉悦的事情,也是一种精神的大宴。曾经设想过,是否可以选编一套以幽默和智情为特色的文人小说。但经过几年的筛选和等待,这种愿望看来很难实现。在年出版近千种的小说的海洋中,像查建英这种典型的文人写的充满了智性的小说却很少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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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读查建英的小说,让你感到震撼的是她的小说中所展示的智性的魅力。你会为作者因智性而显示出的智慧和幽默而激赏。查建英的小说是典型的文人小说。毫不夸张地说,你既可以在她的小说中欣赏到人物性格的深层次分析,也可以品味到在人生转折的关头作者所作出的哲理思考;既可以领略到作者在西方文化熏陶下的中国式的讽刺和幽默,还可以享受到最纯粹的小说情节的生动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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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序
  智性的魅力
  最初读查建英的小说时,她用的是小楂的笔名。
  读小楂的小说,让你感到震撼的是她的小说中所展示的智性的魅力,让人难以琢磨其作者的性别。她的那些《到美国去!到美国去!》、《丛林下的冰河》、《献给罗莎和乔的安魂曲》
  等旅美小说,今天读起来,仍会为作者因智性而显示出的智慧和幽默而激赏。读她的小说,就像是读一篇缩小了的《围城》,既有好看的情节,又有漂亮的文字,让人在阅读中充分享受到
  脑力劳动的愉悦。
  当然,查建英的小说应该是典型的文人小说。文人小说的最大特点就是理性和智性。但能够把理性和智性用形象演绎得如此生动,的确是一种难得的文字修炼。有的时候,你得承认,这种文字修炼有一定的先天的成分,也就是说,光靠修炼,不一定能修炼得出来。文人小说当然是知识分子写的小说,但不能说凡是知识分子写的小说都是文人小说。有的作家是知识分子,但他写的小说却不能算是文人小说,因为在作品中并没有显示出文人小说中应有的理性和智性。我们从查建英的小说中,却可以原汁原味地欣赏到来自智性的幽默与风趣。她早期的中篇小说《到美国去!到美国去!》最能代表她的风格。小说写的是一位对人生充满了算计的女留学生武珍的留学生活。武珍短短的青春生涯,都是在一种理性的计算中度过的;到了美国,这种锱铢必较的算计更是变本加厉。但人算不如天算,她在均衡利益得失的同时,也完全丧失了人的尊严。作者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充满理性地描写了武珍在利益面前的斤斤计较,那种对武珍功利主义的冷静叙述,对她戏剧性地转换自己生活角色的讽刺和调侃,都表现出作者的理性判断和智性的幽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完全是白描的手法,简洁、形象而又传神,笔墨没有文人小说的平板,却有着笔记小说的简洁。
  作为个性化的阅读,我很偏爱这种智性小说。能够从阅读中享受到智慧的熏陶,是一件身心愉悦的事情,也是一种精神的大宴。曾经设想过,是否可以选编一套以幽默和智情为特色的文人小说。但经过几年的筛选和等待,这种愿望看来很难实现。在年出版近千种的小说的海洋中,像查建英这种典型的文人写的充满了智性的小说却很少读到。我只有遗憾地放弃这种努力。这就使我更加偏爱查建英的小说了。毫不夸张地说,你既可以在她的小说中欣赏到人物性格的深层次的分析,也可以品味到在人生转折的关头作者所作出的哲理思考;既可以领略到作者在西方文化熏陶下的中国式的讽刺与幽默,还可以享受到最纯粹的小说情节的生动曲折。这些特点,集中在查建英的小说中,就有——种不同于其他小说的特殊魅力,读它,喜欢它,也会受益于它。
  如果你喜欢智慧,喜欢幽默,喜欢智性的思考,也喜欢戏剧化的人生,异域的风情,你真的可以读一读查建英的小说。
  于  青
  200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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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天以后,约翰王见到伍珍,不由得愣了一下。他注意到了她脸上那片苍白沉静的气色。
  “你没有不舒服吧,小宝贝?”他用一只手摸摸伍珍的额头。
  “小小病了一场,已经好透了。”她轻轻把他的手拂开。
  “唉,你怎么不告诉我呢?也怪我这些天忙昏了头。”他一脸真挚的关切。
  “是给你打过电话,你不在。”伍珍轻描淡写地说。
  “噢,怪我难找。白天不在,夜里又总是拔掉电话线,怕让人吵醒。以后你有急事,最好直接往公司里打,只要说珍妮找,我就知道了。”他脸上气色非常自然,完全没有任何鬼鬼祟祟。
  伍珍不禁朝他认真看过去一眼,可心底却一片冰凉地回荡着几声冷笑。她决定了。不管他多么老练狡猾,她不会再上他的圈套。因为她已经彻底醒悟了他们之间关系的实质,撕破了温情脉脉的面纱与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从相识的第一秒钟开始,这个老奸巨猾的富翁就是在利用她,欺骗她。什么结婚,什么绿卡,不过是烟雾弹。在这场交易中她真正所得的,仅只是那些无足轻重的“礼品”。而她付出的代价,*,她付出的代价!她像是他私养的一个妓女。这牺牲太惨重了!
  复仇的火焰将她的骨髓烧成一片惨淡的青绿。作为一个女人,她觉得已经死过去一次了。但她不甘心,她要从火焰中一跃而起,变成一只光彩照人的凤凰!
  这一个回合,至少要扳成平手!
  ——描述伍珍如何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脸上堆着笑,脚底下使绊子,似乎嫌过于啰嗦了。我们只需知道,伍珍最后的得手,是通过一张印着约翰王与他太太两人姓名的双人户头支票。这是她费尽心机,把约翰骗离身旁长达十分钟之久,在他留下的公文箱夹层里发现的。虽然不过是一张撕下来的空白支票,但上面印着双人姓名和同一个家庭地址及电话,仅此一点,它就足以成为伍珍的王牌。
  因为再没有任何理由等待,她很快就把这张王牌亮出来了。为防止不测,她预先将支票复印了五张,分藏在不同的地方。原件掖在马桶盖的丝绒套子里。去见约翰王之前,她摘下他送的一对玛瑙耳环,一洗脂粉气,换上了一套朴实的学生装。一切就像真正的惊险小说一样味道十足。
  对伍珍来说,这最后一章的全过程都浸染在一片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尤其是约翰看到她手中拎着的那张支票的最初反应。
  他的脸在一瞬间失去了全部血色。这种异样的死人白,仿佛是向伍珍冰凉的心底注了一剂强心针,强烈的快感竟使她浑身微微一抖。她无畏地站在垂下的窗帘前,等待着他的爆发,他的哀求,他的忏悔,甚至是他的暴怒。
  她豁出去了。
  可是他却稳稳地坐下了。接着点起一支烟,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闷声不响地抽起来。
  她把要说的话统统抛到了他头上,像一堆铺天盖地的垃圾。她的疑心,她的证据,她的愤恨。她威胁说她要把电话打到他家里去,把这见不得人的一切勾当全都告诉他的太太。她还要给华人组织写匿名信。他毁了她的名誉,骗了她,她也不能便宜了他。
  他仍旧默默地吸烟,一口接一口。沙发旁的台灯把他的身影打到墙壁上,凝然不动一大块,像泼上去的污迹板结了。他看也不看她,仿佛一个过于疲惫的人陷进无法自拔的呆想。她忽然发现他实在是很苍老的了,简直可以做她的祖父。他的头发几乎全部脱尽,额上的纹路雕出的一般分明。她真是瞎了眼,居然相信这样的风烛残年仍旧能萌发出浪漫的新芽,居然傻乎乎地踩进了他的圈套。于是他此刻的沉默也变得格外可憎。她渴望看到他的窘态,听到他的辩解和哀求。他完全可以说这不过是一张旧支票,或者说他早已不住那个地址了。倒不是伍珍仍旧愿意相信他的话,愿意重新和好。不是。她只是渴望在攫取最后胜利前吮吸进每一滴复仇的甘露。
  这时约翰把吸得短短的烟屁股捻灭在烟缸里。他第一次抬头正视她:“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伍珍被激怒了。他的语调里居然还透出一种尊严!真是岂有此理!她顾不得再想,从牙缝间挤出一句恶狠狠的话:“我要你赔偿我的全部损失!我要赔偿费!”
  约翰站起身,缓缓地但是沉着地朝她走过来。
  伍珍的心蓦然大跳起来。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向自己走近,一直到面对面地站在她面前。
  她身后是遮得死死的厚丝绒窗帘,面前是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仿佛电影中的一张无声大特写,他粗重的呼吸直喷到她脸颊上,从他颈上那根绿筋的突跳,她能感觉此刻一股野性的力量正聚集在他体内,只待他一声令下,它就可以喷涌而出,将她撕裂成碎片。此刻的约翰,仿佛突然倒退了一个时代,一股青春的光芒从他瞳孔里放射出来,使她几乎不敢直视。极深的恐惧涌上心头,可是她无路可退。纽约城无数强奸、凶杀案突然蹦跳而出,狰狞在目,她猛然绝望地意识到自己的下场,身子一下子变得绵软无力。
  潜在的暴徒仿佛恰好在这一刹那泄了精凶之气,约翰突然掉开眼去:“就算我瞎了眼,迷了魂吧。我以为此生还能真心爱一次,也被人爱一次。现在你替我开了眼,替我醒了梦。珍妮,我谢谢你了!”说罢他猛然放声大笑起来。伍珍呆立着,恍惚看见他因狂笑眼睛里积满了水。然后他说:“放心好了,我王某做事从不亏待人,我会重重谢你的。”言毕,不等她垂下头去,伍珍就觉得左脸颊上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在一片金星乱舞之际,约翰王扬长而去。
  
  梅·巴特拉姆患病死后,约翰·马切尔被她的亲友当做看热闹的人拒之于葬礼的人群之外。他感到悲哀:自己竟被这帮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亲友挡住了,失去了哀悼他这巨大损失的尊严。
  随着梅的死,约翰似乎也对那个他等待了半生的奥秘丧失了信心。他遍游世界各地,期待在旅行中寻回某种精神平衡。但与他和梅不寻常的神交相比,这个世界在他眼中充满庸俗与虚荣。
  一年之后,他回到家乡,常去巡访梅的墓地。关于她的记忆似乎是他这平庸孤寂的时日中惟一闪光的点缀。
  终于有一天,他在墓地偶遇另一位陌生的哀悼者。他看到这位哀悼者脸上那种悲痛欲绝的表情的一刹那,突然间,意识到自己对梅的哀悼缺少了什么最基本最深刻的东西。这张悲痛欲绝的脸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刃,一幅融融火焰点燃的大字,告诉他有一样东西他完完全全地错过了,如此荒谬绝伦地错过了。“正是他失之交臂的东西使这些东西化成一道长长的火光,使它们在内心痛楚的抽动中显示出来。他曾经看到生活的外表,可不懂得他生活内在的含义——如果爱一个女人,爱的是她本身,那么就应该这样来哀悼她。她深信那位陌生人面容的含意就是这些,那位陌生人的面容仍然像点燃的火炬那样闪耀着。”
  约翰此刻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那激荡过回响的空虚的生活。石板上梅的名字折磨着他,对他说他错过的就是他。这就是对他全部往事的回答。在他漫长的等待中,等待本身就是他命运的一部分。战胜厄运的出路是爱梅。要是那样,他就不会虚度此生了。
  然而一个人的厄运是永远不会被战胜的。
  约翰·马切尔恐惧万分地醒悟到他成了他那个时代里某个特别的代表人物——即人世间任何事情都落不到他身上的人。
  这便是他的厄运,他的突变,是丛林中那只巨大的猛兽。
  关于这个结尾的记忆,使我的心猛然抽搐起来。好像一长串无法破译的密码突然间真相大白,命运之手终于叩响了我的门。
  詹姆斯的故事为我的生活提供了一个无比残酷的启示。
  当年我轻而易举地辞别了D,深信若无冥冥之志,安有昭昭之功,满脑子想入非非地跑到美国来寻找我的伟大发现。
  岁月如流,我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我又想起巴斯克伦那句话:找到的就已不是你所要找的。
  而在我埋头“找”的时候,却绝没意识到我其实正与一长串的宝贵东西失之交臂。
  或许,最大的损失就是D。如果我当年真正听懂了D临别时的预言:“也许不会再有那一天了。”或许,这句话是D对我的最后一次挽留。倘如此,我应该坚决地留下来,同D一起去西北。要是那样,一切将会多么不同!也许D会活下来,也许我俩会一同葬身于冰河之下。但无论生还是死,我们俩都将结为一体,我们将真诚相爱,共同地活着。
  也就在这一瞬间,D的形象蓦然被熊熊火焰照亮了,我终于明白了苦思已久的关于D的真正含义。也许D本人还活着,仍像奇迹一般出没于西北辽阔的土地上,也许他仍在冰河下静静地漂流,但无论如何,他对于我是永远永远地失落了。因为D不是别的,而正是我生存的某种可能,是我自身的某种理想与精神。
  我浑身冰凉,呼吸困难,仿佛活着睡在一座墓地的石板底下。四周空荡黑暗,没有一丝声响和生机。
  巴斯克伦那双悲哀的眼睛又浮现在面前,像一把锋利的刀刃向我刺来,使我顿感一阵铭心刻骨的疼痛。
  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他那悲哀的沉重恰恰来源于他生存的某种空洞隔膜,某种轻与虚。为此我深受震撼,因为他的悲哀也是我的悲哀,他的未来也是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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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国去!到美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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