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小说是要有意地写出这乡土的特征、滋味和魅力来。表层是风物习俗,深处是人们的集体性格。这性格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所致。写作人还要把这乡土生活和地域性格,升华到审美层面。这种着力凸现“乡土形象”的小说,才称得上乡土小说。<br> 进而言之,乡土小说又分两种。<br> 这区分主要表现在叙述语言上。乡土小说中的人物对话,自然都是采用地方土话和方言俚语。关键是要看写作人的叙述语言。<br> 有一种乡土小说的叙述语言,是写作人习惯的语言。写作人在写其它小说或文章时,也用这种叙述语言。这种小说只在内容上有乡土色彩,在语言里却没有乡土因素。语言上没有乡土的自觉性,这样的乡土小说最常见。<br> 另一种乡土小说在语言上很自觉。比如鲁迅写鲁镇所用的语言,与他写京都生活的语言,明显不一样。<br> 这种乡土小说是把地方语言的某些特征提炼出来,刻意创造出一种有滋有味、极具乡土神色的叙述语言。在将生活语言变为叙述文体的过程中,筛去口语的粗糙,保留口语的生动、鲜活、神采与独特性,最终达到一种很高的文学品位。这种叙述语言,既不是人物对话那种生活原型的口语,又与人物的对话语言构成一个艺术整体,使小说散发出强烈的地域精神与乡土韵味。于此,老舍和赵树理都很成功。<br> 两种乡土小说,都能再现那“一方水土”的精灵。但后二种更具创造性,文学价值则更高。<br> 本书以新颖的视角,多变的艺术手法,细致深入地描写出天津卫的风土民情和地域性格,开掘出天津卫地区生活的底蕴,咀嚼出天津人生活的个中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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