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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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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越过云层的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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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532124959
  • 作      者:
    迟子建[著]
  • 出 版 社 :
    上海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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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狗的眼睛观察世态人生,构思新颖独特。寓重大时代冲突于日常生活中,在散漫、松驰、美妙的讲述中,展现了东北金顶镇一带的巨大变迁和风土人情。没有剑拔弩张的冲突,却包含了伤痕文学以来最动人的悲喜剧因素。用轻灵的笔调把意识形态和人性的尖锐冲突,重举若轻地化解在精彩的细节描写中。含义隽永、抒情淡雅、饱含诗意、技巧高超、笔笔有力,强烈地震撼着国内外读者的心。作者荣获澳大利亚杰姆斯·乔伊斯基金会2003年度“悬念句子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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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迟子建,女,1964年元宵节出生于漠河。1984年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1987年入北京师范大学与鲁迅文学院 联办的研究生班学习,1990年毕业以后到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工作至今。中国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一级作家。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发表文学作品四百余万字。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树下》、《晨钟响彻黄昏》、《伪满洲国》,小说集《北极村童话》、《白雪的墓园》、《向着白夜旅行》、《逝川》、《白银那》、《朋友们来看雪吧》、《清水洗尘》、《雾月牛栏》,以及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听时光飞舞》、《迟子建随笔自选集》等。出版有《迟子建文集》四卷和三卷本的《迟子建作品精华》。曾获得鲁迅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励,部分作品被译成英、法、日文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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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越过云层的晴朗》用第一人称生动地讲述了一条惹人喜爱的大黄狗涅槃的故事。它跟随过六个平凡而奇特的主人:在人前从不说话却喜欢与狗说话的勤杂工小哑巴、年复一年含泪给陌生男人生孩子的上海女子梅红、只身从大城市躲到偏僻的大烟坡擅长做变相术的文医生、对水性杨花的母亲恨之入骨的酒馆女老板赵李红……它通晓人性,与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直至它拍电影死去时,仍深深怀念着第一个它深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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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一条狗的涅鑿
    二OO二年春节刚过,八十岁的公公被查出肺癌晚期。他老人家走得很快,从发现病症到故去只有一个月的时光。在大庆料理完公公的丧事,由于连续几夜没有休息,加之受了风寒,我一回到故乡塔河就病倒了。我高烧不退,昼夜咳嗽不止。从来没有打过点滴的我,迫不得已要每曰去医院挂吊瓶。我不知道自己有慢性输液反应,只觉得每天从医院回来,冷得浑身颤抖,病没有减轻,反倒有加重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我还未输完液,忽然冷得牙关紧闭,体温已接近了四十度,身上肌肉颤抖,呼吸困难。小县城的医生这才反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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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夏天时,我们到了一个有房屋的地方。那地方总共才有五座房屋,黄主人他们那一刻高兴得落泪了。那地方叫什么“林场”来着。在那里,我们住了两天,白马被牵到马棚里,而我可以四处游荡。黄主人他们在那里洗了衣服。整整一个春天,他们在丛林里没有换过衣裳。他们还刮了胡子,剃了头。每个人这么一收拾,让我都有些不认识了。<br>    他们白天时收拾行李,在补充给养时,小优非要把剩下的压缩饼干扔了不可,说是吃了好多天那玩意,人都不想活了。压缩饼干是方块形的,又扁又硬。黄主人他们常吃,他们叫它“魔术饼干”,说是它一进了肚子,肚子里就像爬进了一只兔子,满满的。我吃过一次那东西,吃完后喝了河水,觉得肚子直往地面坠,太难受了,以后就再没碰过它。晚上,黄主人他们喝酒。给他们做饭的女人很胖,我至今能想起她的样子。我这一生中,记女人比记男人更牢靠一些,我差不多能记住我见过的每一个女人的相貌,我还能回忆起她们身体的气味。<br>    好了,让我说说那个女人吧。人们叫她“乌玛尼”,对,就是这名字,有些怪。她胖得很结实,脸上油光光的。她不爱说话,扎一条由无数条纹组成的长长的围裙。刘红兵说,这围裙共有七种色。在我眼里,它也确实有很多色,不过那色都是由黑色和白色派生出来的。黑的有深黑和浅黑,白的有雪白和灰白。它是我见过的色彩最为晃眼的围裙了。乌玛尼做起饭来快得很,你看吧,一会一盘菜、一会一碗肉就从灶房端出来了。我在灶房看她做饭,觉得她的样子很有趣。她是厚眼皮、小眼睛,可她一旦掂起马勺来,她的眼睛就睁大了,她把马勺掂出了花样,炒着的菜能飞出锅好高一截,最后却能一片不少地全部落回锅里,看得我爪子直痒,心想她的手可比我的要灵巧、有用多了。再说她的鼻子吧,是塌的,不过塌得挺匀称的,因为她长着一张很大的扁脸。要是这样的脸上长着一个刘红兵那样的尖鼻子,真不知会怎么难看。她炒菜的时候,我就仰着头眼巴巴地望着。她就会从案板上拿些吃的给我,我总是能跳起一口接住,从未失误过。<br>    喝酒的全都是男人。这些穿深色衣服的男人围聚在一张桌子旁,看上去就像一群乌鸦。天黑了,乌玛尼给他们点了一支蜡烛送去,放在桌子中央。那些男人就扯着她的围裙不让她走,要听她唱歌。她也不说唱,也不说不唱,只是把炕中央的饭桌推到墙角。那盘腿坐在炕上的男人,就像被打落的花朵一样里倒歪斜地躺倒了。乌玛尼上了炕伸出脚,把他们一个一个推回到桌旁,她说:“装醉啊,装醉就不唱了!”这些男人就赶紧坐直了。她站在腾出来的炕面上,从墙上取下一面她称为“鱼鼓”的东西,一边敲一边唱。她唱的歌我听不懂,但那调子我喜欢,听得我很想哭。其实我在受了感动的时候,也像人一样想哭,不过谁又能在意狗眼里的泪水呢!<br>    乌玛尼敲着鱼鼓在烛光里唱了很久。她唱歌一点也不费劲,跟她掂马勺一样轻快。我的主人们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哼着歌,不时地给她鼓掌。<br>    唱完歌,她下了炕,那些男人继续喝酒。她去灶房给他们添了两个菜,然后带着我去另外一座房子。那座房子很矮,屋子里有股难闻的味儿。后来我在梅主人那里又闻到那味儿,才知道那是草药味。那屋子有三个人,两个大人,一男一女;还有一个孩子,是男孩。男孩躺在炕上,头上盖着块毛巾。乌玛尼一进去就问那个女人:“好没好些?”那女人没说什么,但眼睛却是泪汪汪的。男孩的头顶上方有一个柜子,柜子上放着一盏油灯。男孩闭着眼睛,嘴一张一合的,好像在说胡话。我想他这是病了。在丛林中,黄主人就这样病过一次,他闭着眼睛躺在帐篷里,头不抬眼不睁的,不时说些奇怪的话,什么让树变成鸟啊,让路变成云彩了等等。小优给黄主人喂了些药片,他就能坐起来,不说那些乌七八糟的话了。<br>    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br>    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发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br>    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br>    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br>    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br>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时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br>    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br>    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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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青瓦酒馆<br>    第二章  在丛林中<br>    第三章  旺河边的瘟疫<br>    第四章  伐木人的家<br>    第五章  葵花开呀春水流<br>    第六章  大烟坡<br>    第七章  越过云层的晴朗<br>    后  记  一条狗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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