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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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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静轩诗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1823842
  • 作      者:
    王世义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文化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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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里的许多内容,即使对于欧洲和拉丁美洲的法律学者来说,也是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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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静冰,男,1990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法学博士学位。北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姚新华,男,硕士,1957年出生,姚新华律师为希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曾担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讲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现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导师组副组长,民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并担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1994年曾担任美国Duquesne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讲授中国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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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是一部民法方面,主要是西欧大陆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法律制度方面的著作。在这本比较法方面的论著,目的是找到那些使民法卓尔不凡的存在和发展的缘由。主要内容包括:民法法系的含义、罗马法的体效应、民法的形成理性、法典化前的判例法、法律理念的渗透、法学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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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本书里,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基本区别是从法律传统方面来解释的;那就是,差异是法律史的结果,而非由社会的、经济的或政治的历史造成的。
  ——艾伦·沃森
  这篇比较法论文有两个彼此联系着的目的。首先,阐明民法法系的特征和澄清民法法系区别于普通法系的原因。这种研究有助于理解法律究竟是怎样演进的,它与周围的环境有什么联系;其次,再向英美国家的学生分析现代民法法系的特征。
  ——艾伦·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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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民法法系的含义
  这篇比较法论文有两个彼此联系着的目的。首先,阐明民法法系的特征和澄清民法法系区别于普通法系的原因。这种研究有助于理解法律究竟是怎样演进的,它与周围的环境有什么联系;其次,再向英美国家的学生分析现代民法法系的特征。
  西方法律传统基本上是一元的,几乎完全相同的法律历史因素浸透人每个民族国家的法律产物中:罗马法、日尔曼习惯法、教会法和采邑法等等。然而,蔚然壮观的现代西方法律制度却呈现出普通法系与民法法系并立之势,普通法系由英格兰法演变而来,民法法系则与罗马法有着重要的历史渊源关系——尽管常常难以道个清白——或许民法法系是罗马法和英格兰法的混合物。一方面,在民法法系国家和普通法系国家都发生过类似的工业革命,它们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惊人地相似;另一方面,在每个法系内部,每个国家的政体从民主政府到专制政府各有千秋。尽管如此,两个法系的分野是明摆的。其结果是,在任何两个民法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之间,比在任何民法法系国家与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之间,更具有相似性。民法法系法律制度的一致性,以及它与普通法系法律制度的区别,尤其体现在法律制度总体结构方面,体现在与人、财产、继承、债有关的,属于传统私法范畴的法律规定方面,体现在程序法和证据法方面。两个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譬如说,法国和海地,其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环境或许绝然不同,与此相反,一个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和一个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其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环境或许如出一辙。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对峙状态为世所公认,但它们却共存于一个一元化的文化传统之中, 这意味着某种有影响力的力量在决定着某个民族法律的形成,不过这种力量并不来自于某个民族根深蒂固的社会、政治、文化基础。本书的目的就是要挖掘出这种力量的根源,并且对这种力量极其重要的作用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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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版序
英文原版序
第一章 民法法系的含义
第二章 罗马法的体效应
第三章 民法的形式理性
第四章 法典化前的判例法
第五章 法律理念的渗透
第六章 法学阶梯
第七章 理性的法律
第八章 近代法典化的成就
第九章 法学阶梯与民法典
第十章 法律的分类
第十一章 近代民法的渊源
第十二章 民法、社会与法律的发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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