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宝玉、黛玉是爱情悲剧,宝玉和宝钗是婚姻悲剧,从某种意义上讲,宝钗同样是被损害者。在那样的时代,叛逆者的爱情是悲剧,安分顺时、卫护封建道德者的爱情照样是悲剧,两类青年都没有好的出路,这样的封建制度和思想道德还不够丑恶么?
宝钗有什么罪呢?她也应该有爱情、有幸福,她也像其他人一样,有着一颗少女的心。在一次和黛玉的谈话中她说道:“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儿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先时人口多,姐妹弟兄也在一处--都怕看正经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琵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从纯洁的少女到沽名钓誉之徒,不是很深刻地揭露了封建道德和礼教的罪恶吗?尽管如此,她心中仍有一些爱情的火焰,“宝钗扑蝶”的寓意不是很清楚吗?在大观园和宝玉的接触中,她也产生了违反封建礼教的爱情。宝玉挨打后,宝钗去看他,对宝玉亲切稠密,大有深意,说道:“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不觉眼圈微红,双腮带赤,低头不语了(34回)。在红香圃宴席上,“宝玉可巧和宝钗对了点子,宝钗便覆了一个‘宝’字”,意指宝玉所佩的“通灵宝玉”,这就引的宝玉必须射一个“钗”字,意指宝钗的金锁,这就触到了“金玉姻缘”问题。不管这些情感建筑在什么基础上,但凡儿女私情,都为封建礼教所不容。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