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活儿,鲁滨逊是否替斯尼宾斯做过、又是怎么做的,作者根本没有解释,因为故事是用第一人称(以鲁滨逊的口吻)写的;然而,即使鲁滨逊暗中做了每件事(还能有别的吗?),后来又派交给了仆人,他当时也是全无意识,所以留在眼前的,就只有这一通努力的结果了。
一大早,鲁滨逊刚把睡意从眼上揉掉,一份他最爱吃的、精心烹制的小牡蛎就摆在了床边(由于加过海水,因此略带咸意,滴上红褐色酸草的酸橙味,味道好极了),软软的蛴螬,像黄油那样白,堆在雅致的石盘子里,算是一道开胃菜;再看一看左近,用椰子纤维擦过的皮鞋,锃明挂亮,他的衣服全摆好了,一律用晒烫的石头压熨过,裤子笔挺挺的,一朵鲜花插在上衣的翻领处。可就是这样,主人进膳更衣时,也不免要抱怨两句。午餐要吃烤燕鸥,晚饭得喝椰子汁,千万要冰过的。斯尼宾斯既是称职的司膳,大气不出地恭领钧旨,自然不在话下主子唠叨,仆人听着;主子发号施令,仆人恭奉如仪。多美的生活,宁静无澜,简直像乡间假日。鲁滨逊常去散步,遇到可心的鹅卵石便装进口袋,甚至为此建了收藏室;而此时的斯尼宾斯,则在准备着膳食--自己却点不吃:多轻松的预算,多便利的买卖!但渐渐地,主仆关系出现了一丝裂痕。有斯尼宾斯这么个人,这绝没有问题:怀疑这一点,就是怀疑没人看见时树木就不存在,云彩就不飘。可这厮老这么一本正经、循规蹈矩、哼哼哈哈的,日子久了也真叫人烦。鞋总是锃亮地候着鲁滨逊,牡蛎也是一早在他的硬板床边散着香气;斯尼宾斯矫舌不言--倒也不坏,仆人"如果"啦、"而且"啦、"但是"啦起来,主子反倒受不了--可要是这么着,就显然不能说岛上有斯尼宾斯这么个人。鲁滨逊决定得添点什么,好让处境--现在也太原始了,太朴素了--变得优雅一些。
让斯尼宾斯懒惰、犟头、生点小坏心,这办不到:他就是这么个人!他的生存作风,已是根深蒂固了的因此,鲁滨逊便雇了一个小厮、一个下手:打工仔。这是个邋遢但模样很俊的淘气包,脚底像是抹了油,带点痞气,可机灵得很,满肚子诡计,现在,忙不开交的是仆人,而不是主子了;但不是忙于伺候主子,而是忙于掩盖这个小混蛋整出的各种好事,免得主人看到。结果,由于整天忙着痛打打工仔,斯尼宾斯较诸以前便愈发地少露面;海风吹来了斯尼宾斯的打骂声,鲁滨逊时而在无意中听到(斯尼宾斯的尖叫煞似大海鸥的叫声),但他不想介入仆人间的吵闹!怎么着?打工仔要把斯尼宾斯从主人那儿拖走?那他得滚蛋--于是叫他抄铺盖走人了,在风里化成了碎片。这厮甚至还自作主张地去吃牡蛎!主人很想忘掉这个小小的插曲,可斯尼宾斯办不到,虽然他试过;他活儿也干得糟了,骂也没用,仆人还是一言不发,沉默者城府深,他现在显然开始有想法了。主子懒得去拷问一个仆人,叫他坦白--难道我是他的忏悔牧师?!事事不顺,叱责没效果--那好,你这个老蠢货,也从我眼前拿开吧!这是仨月的工钱,滚你妈的蛋!像天下所有傲慢的主人那样,鲁滨逊费了一整天的工夫,才攒起个木筏来,划到了"帕特里夏"的甲板,这艘破船爬在一块暗礁上:那些钱,幸好没有被海浪卷去。
账扯平了,斯尼宾斯不见了--只是他留下了数过的钱鲁滨逊受了仆人如此羞辱,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他觉得自己犯了错误,虽然这念头只是出于直觉。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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