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蒙文文献都记载了林丹汗弘扬佛法、建立寺庙、铸造佛像、翻译《甘珠尔》经等对佛教发展所做的贡献。还有一些蒙文文献记载,《甘珠尔》经的蒙译,是依据林丹汗的命令,在1628~1629年间,由公嘎敖斯尔领导的一个由三十五名翻译人员组成的班子完成的。实际上,《甘珠尔》经的蒙文翻译始于林丹汗之前很长时间,而最终完成于林丹汗在位期间。现存的蒙文佛经和历史文献证明,《甘珠尔》经的某些章节早在元代就已译成,并于前述那木岱·彻辰·洪台吉时将大部分译成蒙文。后来到林丹汗时期,由林丹汗所组织的翻译班子,对元代和十六世纪以来所译的经文,以及十七世纪初那木岱·彻辰·洪台吉的倡议下、由锡埒图·固什·绰尔济等“右翼三万户的翻译家”们所译的《甘珠尔》(不是全文)经等,重新做了核对和校勘整理,将所缺的内容进行补译,结果仅用一年的时间(即1628-1629年)就实现了蒙古人中的最大的一项文化成就,既将《甘珠尔》经共编纂为113部,而用“金银粉写在绿石般青纸上”,这就是蒙古人常说的“林丹汗的金字《甘珠尔》”的来历。林丹汗的这项成就,不仅对佛教的传播有极大的贡献,而且对于整个蒙古族的文化,尤其是对书面文化的发展,都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在林丹汗治世和明、清交替之际,佛教信仰已深人民间。在此以前,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尤其是科尔沁诸部所居住地域里,蒙古人固有的萨满信仰似乎仍占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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