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婚姻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它通常要经过提、订婚、迎娶出嫁、闲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为一高潮。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闲房”、“闹洞房”、“闹新房”。
闲房习俗看似简单,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从影响的范围来说,可谓遍及全国各地;从存在的时间来看,则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代仍流行。
闲房习俗始于汉代。先秦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札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俗,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 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 从中可知,闲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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