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黄河,以其博大的胸怀,孕育了几千年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美丽的黄河,以其甘甜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黄河儿女;浩荡的黄河,又以其波澜壮阔的浪涛,锻炼和造就了一个个与洪水搏斗中勇往直前的英雄人物,明代的潘季驯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潘季驯,字时良,号印川,浙江湖州人,生于明正德十六年(1521),卒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享年75岁。他一生先后四次受命治理河道,前后历时27年,在长达十年的实际治水生涯中,他勤于考察,善于思索,不断汲取和总结前人的治水经验,又根据自己的实践不断创新,形成了系统的“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论;并建立了完善周密的关于河堤修筑、防护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他的治河思想和实践,对他以后的治河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不可逾越之规范。在几百年之后的今天,研究潘季驯的治水思想、理论及其实践,仍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尤其是他以治水为己任,不辞劳苦,“壮于斯,老于斯,朝于斯,暮于斯”的忘我精神;“或采之舆情,或得之目击”,实事求是、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的科学态度;在强权和各种“浮议”面前不卑不亢,不屈不挠、敢于坚持真理的坚强意志,激励和引导着一代又一代的治黄工作者,成为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大河安澜,是潘季驯所处的时代及其前后人们的美好梦想,潘季驯是为了实现梦想付出毕生精力的人。
除治水之外,潘季驯还先后出任过江西九江府推官、河南道监察御史、广东巡按御史、顺天府提学、大理寺丞、大理寺少卿、江西巡抚、工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刑部尚书、都察院佥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御史等官职,“所治皆有治绩”。在九江,他平反冤狱,改革驿传制度;在广东,他实行均平法,减轻百姓负担,成为明中期南方赋役制度改革的典范;在江西,他大展行政才能,创下了辉煌的业绩;在顺天府督学、大理寺司法、南京兵部、北京刑部等任上,均有建树。整个为政过程中,他处处关心百姓疾苦,考虑国家利益,所作所为都能使民得其惠,国享其利。他出资建造的潘公桥经清代重修后至今仍横跨湖州市中心的龙溪河两岸,无声地倾诉着这位古人的点点滴滴。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将潘季驯作为本省百位历史文化名人之一为之立传,以使潘季驯的事迹和精神弘扬于现代,流传于后世,成为激励人们奋斗进取的动力,本书即本着这样的原则进行撰述,希望能达到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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