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一:
1932年8月-1933年10月 在上海美专研究所学画,参加左翼戏剧家联盟领导的“美专剧团”。
1932年8月-1935年参加左翼戏剧家联盟。因散发革命传单被学校开除。
1933年10月-1934年3月 考入百代唱片公司民乐队,参加“剧联”音乐小组。
1934年3月-1934年10月 入艺华影片公司当场记。
1934年10月-1935年秋避国民党通缉去香港,在全球影片公司工作。1935年秋回上海。
1935年秋-1937年初参加上海业余剧人协会第三次公演。在新华影片公司当演员,后当副导演。
1937年初-1937年8月 参加上海业余实验剧团当演员及导演。
1937年8月-1938年8月 参加上海救亡演剧队第三队,12月国共合作抗日,改组为抗敌剧团。
1938年9月-1939年8月 转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兼编委会秘书。去重庆编导我创作的活报剧《为自由和平而战》。
1939年8月-1941年2月 去新疆,成立实验剧团任演出部主任。
1941年2月-1945年2月 被新疆反动派逮捕,入狱4年。
1945年5月-1946年8月 回重庆,返中国电影制片厂任编导,成立党组织的中国艺术剧社。演出茅盾编写的话剧《清明前后》。
1946年8月-1949年2月 抗战胜利后,回上海参加昆仑影业公司任导演,任《八千里路云和月》副导演(导演史东山),和徐韬联合导欧阳予倩编剧的《关不住的春光》。
1949年2月-1951年8月 奉调去香港,任南国影业公司导演,导《珠江泪》(获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荣誉奖),又为“五十年代”影 片公司导《火凤凰》。
1951年8月-1952年8月 奉调广州筹建珠江电影制片厂,任厂长。兼任华南文艺学院戏剧部主任。
1952年8月-1953年8月 珠影厂奉命停办,调北京电影制片厂任导演。
1953年8月-1958年8月 借调上影厂,导《祖国的园地》、《山间铃响马帮来》,后正式调上影“天马厂”,导《椰林曲》,《铁窗烈火》(获1958年优秀影片奖)。
1958年8月起珠影重建,调珠影当导演,后兼艺委会主任,导片有《南海潮》(与蔡楚生合导)、《七十二家房客》、《打铜锣》、《补祸》、《蓝天防线》、《一个美国飞行员》、《三家巷》(上下集)、《阿混新传》(获金鸡奖特别奖)、《异想天开》、《男人的世界》、《不亦乐乎》(获中国人口文化影片一等奖——金爵奖)、《关山月的画与话》(纪录片)、《五福临门》及电视剧《万元户》、《牡丹亭》等。
建国后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广东省第一、三、五届人民代表,广东第二、六届政协委员,省文联委员,省戏剧家协会理事,全国文代会代表,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1985年为荣誉理事),省影协副主席(1986年改任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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