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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西方文明史纲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308028445
  • 作      者:
    董小燕著
  • 出 版 社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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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西方文明史纲》以时空为序,采用专题的形式,扼要地叙述了西方文明产生和发展的漫长历程。在勾勒西方文明各个历史时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的同时,关注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变迁与进展,探究西方文明发展中思想与精神演变的特点和规律,阐明近代西方的思想文化运动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西方文明史纲》所涉及的时间跨度大、内容丰富、简明扼要、既可供高校学生学习西方文明史之用,也可供对西方文明感兴趣的或从事西方文明教学与研究的广大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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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贵族诗人政治家梭伦(约前638——前559)被雅典人推为首席执政官。为缓和雅典社会矛盾,梭伦开始了一系列改革。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有提倡种植橄榄、葡萄,发展手工业,奖励外地工匠移居雅典,鼓励经营商业及对外贸易;司法改革包括取消公私债务,因债务而抵押的土地复归原主,取消债务奴隶,永远禁止以自由民人身作债务抵押;社会改革的要点是按土地和财产多寡将雅典公民分为四等,每个阶层的政治权利和军事义务都有明确规定。高级官员由最高的两个等级担任,但全体公民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并有权作为陪审员听取公民法庭的上诉。此外,梭伦还建立了四百人会议,以主持公民大会和准备大会议
    程。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梭伦的改革,认为从此揭开了雅典一系列的政治革命,使雅典制度中“加入了全新的因素—私有制”。改革也从根本上保持了雅典城邦中的力量均势,使雅典民主政治得以长期存在,是雅典民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克里斯提尼改革。公元前509年,执政官克利斯提尼在平民的支持下,再次改革雅典政体。改革最基本的内容是打破了祖传的部落制度,以10个地区部落代替原先的4个血缘部落;改革四百人会议,成员数目增至500人,每个部落各选50人,组成五百人会议,城邦的日常工作由五百人会议下设的若干委员会负责,有重大决策时,召集五百人全体会议,但会议的重要决策必须得到公民大会的批准。公民大会则负责审议五百人会议提请大会讨论的各种问题。克利斯提尼改革巩固了梭伦以来雅典政体的民主性,以地域原则取代血缘原则,扫除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从而奠定了雅典黄金时代的政治基础。
    伯里克利时代(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民主政治得到了高度发展。当时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它每月举行2~4次会议,讨论并表决几乎所有的国家大事。公民大会还是最高的立法机关,所有参加大会的公民都可提出议案,经公民大会通过,五百人会议审理,再交公民大会表决,陪审法庭批准,即成法律。最高行政机关为五百人会议,对内处理国家日常事务,管理国库和档案,负责各项公共事业;对外代表国家,委派使节,接见并向公民大会介绍外国使节。最高司法机关为陪审法庭,陪审员当选资格是无罪、不负国债、年龄30岁以上的公民。法庭的判决由秘密投票决定,法庭主席仅仅主持审判程序的进行,不作任何结论,以保证判
    决不受其他影响。
    由于独特的城邦政治制度,使雅典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较为和谐。伯里克利(约前495—前429)在希腊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的著名演说,对雅典的民主制度和国家精神作了精辟的评论:
    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有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正因为我们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开放的,我们彼此之间的日常生活也是这样的……在我们私人生活申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服。
    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自己事务的人,对于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是说他根本没有事务。我们雅典人自己决定我们的政策,或者把决议提交适当的讨论;因为我们认为言论和行动之间是没有矛盾的;
    最坏的是没有适当地讨论其后果,就冒失地行动。这一时期罗马帝国的疆界辽阔。①就欧洲而言,帝国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独特的地理区域:地中海地带和大陆地带。地中海地带是古典文明的发源地,包括意大利和希腊、法国南部、西班牙(中央高原除外)和亚得里亚海的东海岸。但是,地中海东部的社会模式、经济生活和政治管理方式与西部显然有所差别。在西部地区,罗马文明和拉丁语占主导地位,而在东部地区,希腊语和希腊文化仍占优势。因此,帝国时期罗马文化实际上一分为二:西部的罗马文明和东部的希腊化文明。就政治而论,罗马化支配着东部,因为帝国的文职人员和军队主要从意大利和罗马化的行省中招募;但就经济而言,东部远比西部活跃,那儿商业和制造业发达。这也使得随后韵一个世纪里,两大地区分裂发展无可挽回。
    大陆地带主要是指恺撒征服的高卢卢瓦尔河以北地区和奥古斯都时期征服的多瑙河地区。这些地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但从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大陆地带人口不足,城市稀少,只能说是部分地融入了地中海社会和文明,因此,这一地区也是罗马帝国最早失守的地区。
    显然,庞大帝国之下是一个个自给自足的政治、经济单元。随着罗马文明在西部各行省的传播,许多地方自治市按罗马城的模式组成。公元2世纪,整个罗马帝国可以看成是一个城市的集合体。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乡村,其行政长官一般由选举产生,官员不拿官俸,并由市元老院协助工作。自治市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收税,此外,负有在其管辖范围之内行使审判权,并负责保养道路以及接送帝国官员和传递信件。
    早期帝国在经济方面较之过去有进一步的发展,不仅生产工具有明显的进步,且分工日益细密。意大利的园艺业尤其是一些行省的农业发展迅速,埃及的小麦、纸草和玻璃制品,叙利亚的亚麻布、毛织品和各种水果,小亚细亚的羊毛、木材和小地毯,意大利的酒、油和各种制造品,高卢的谷物、肉类和羊毛,西班牙和不列颠的各种矿产等,使罗马的经济一片繁荣。
    与此相对应,商业贸易也十分活跃,意大利和各行省,各行省之间都有频繁的贸易往来。在西部,高卢和意大利等地的商人沿莱茵河、多瑙河、维斯杜拉河到北欧进行贸易;东部,希腊、叙利亚等地的商人经过阿拉伯、伊朗和中亚商路与东方进行贸易。帝国从外部进口的商品主要有:波罗的海地区的琥珀、毛皮和奴隶,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象牙、黄金和奴隶,亚洲地区的各种奢侈品,包括香料、宝石、调味品和最受欢迎的丝绸。商业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进
    步,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专门经营存款、贷款以及汇兑的业务部门。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帝国境内兴起了一些著名的城市,如不列颠的伦丁尼(伦敦)、高卢的卢格敦(里昂)、多瑙河的文多波那(维也纳)等,帝国最大的城市当然要数罗马Q)。城市中大多设有公共澡堂、公共剧场以及住宅区、公共市场和商店。正是罗马的这些城市构成了帝国及帝国文化的基本细胞。
    2.罗马的法律制度
    罗马人留给后世文化的一个最宝贵的遗产是其法律制度,它对后世欧洲封建时期和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制度产生过极其深刻的影响。
    罗马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公元前450年前后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世界最早的一部成文法,也是罗马法进化史上第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十二铜表法》主要涉及土地占有、债务关系、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伤害以及诉讼等方面的法规。但总体而言,这是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
    随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逐步胜利以及罗马对地中海地区的不断扩张,自公元前3世纪起罗马法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前3世纪一前1世纪),即市民法占统治地位和万民法逐渐兴起。市民法也称公民法,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涉及财产方面的很少。万民法①是适应罗马征服地区的扩大和商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该法律承认奴隶制和私有财产的合法性,明确了买卖、合作和契约的原则。作为公民法的补充,万民法主要适用于帝国的外来居民。
    元首制下,罗马法律发展到了顶峰。这固然与帝国时期司法领域的扩大有关,更重要的是奥古斯都及其后继者们对改进和加强法律制度的共识。当时著名的法学家盖约斯、乌尔比安、帕皮尼安和保卢斯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这些律师和法学家们在判案和司法实践中,将法学和法律原理具体化,使其成为罗马法系的基础。
    帝国时期在法学家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罗马法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民法是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包括元老院的法令、元首的敕令、大法官的公告和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古代习惯。万民法则是不论种族如何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法律。自然法是罗马法律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尽管它不是司法实践的产物,但称得上是罗马哲学的结晶。当时罗马的斯多噶派认为,所有的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一些基本权力,政府无权对此加以侵犯。把自然法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创始人可推西塞罗。西塞罗曾经说过,“真正的法律是与自然协调一致的健全的理性,它扩及所有人之中,始终如一,永恒不变。颁布有违这一法律的条例,是宗教所禁止的,即便部分地废止它也不可以,同时我们也无法通过元老院或人民摆脱它的约束。”①这种自然法优先于国家本身的观念,实际上指出了法律原则即抽象的正义原则的概念。对后世司法的独立和公正观念至关重要。
    公元6世纪中期,《查士丁尼法典》的问世,使罗马法律更系统化,成为未来若干世纪里西方法律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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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西方文明之源
大事年表
第一章 古典传统探源:希腊方式
第一节 爱琴文明
一、神秘的米诺斯(前2100前1400)
二、迈锡尼文化(前1400前1100)
第二节 希腊文明
一、荷马时代
二、城邦时代
三、希腊化时代
四、希腊文化和公民生活
五、希腊文明的特点
第二章 传承与融合:罗马社会
第一节 罗马的兴起
一、罗马城的建立
二、塞尔维乌斯改革
第二节 罗马共和国的发展
一、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二、罗马的对外战争
三、罗马国內的发展
第三节 罗马走向帝制
一、关于罗马帝制
二、军事独裁制度的出现
第四节 罗马帝国的兴亡
一、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
二、帝国时期的社会发展
三、奴隶制危机与帝国崩溃
第五节 罗马文化及其特点
一、奥古斯都的文化政策
二、罗马的文化成就
三、罗马人的生活方式
四、罗马文化的特点

第二编 神光下的中世纪
大事年表
第三章 “蛮族”登上舞台:封建国家诞生
第一节 欧洲民族大迁徙
一、日耳曼人的古代社会
二、欧洲民族大迁徙
第二节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
一、日耳曼国家的建立
二、封建制度的确立
三、贵族与骑士
第四章 神性与俗性:封建社会的发展
第一节 基督教文化占主导地位
……
第五章 走向海洋:新兴西方的崛起

第三编 思想观念的革新
大事年表
第六章 现代文明的曙光:文艺复兴
第七章 新教伦理:欧洲宗教改革
第八章 理性时代:科学与启蒙

第四编 政治革命的风暴
大事年表
第九章 从等级到集权:短命的专制主义
第十章 君主立宪:英国革命
第十一章 从独立到共和:美国革命
第十二章 狂飚突进:法国大革命

第五编 工业文明的躁动
大事年表
第十三章 工业化浪潮:产业革命
第十四章 民主化浪潮:欧美政治制度改革
第十五章 工业时代思想文化的演变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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