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代蜀王的来源<br> 所谓“三代蜀王”,是指历史文献记载中早期蜀史上的“三代”。<br> 根据古文献记述,早期蜀族分为“三代”,一脉相传。《蜀王本纪》载:“蜀王之先名蚕丛,后代曰柏濩,又次者名曰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华阳国志·蜀志》载:“(帝颛顼)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又载:“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次王曰柏濩(或作灌),次王曰鱼凫,”这就是所谓蜀史三代论。<br> 蜀史“三代论”把杜宇王国以前的早期蜀史(约相当于西周以前)看成一个次第相续、一以贯之的王国。在这个王国中,由于出现了蚕丛、怕濩、鱼凫三位名王相继统治各达数百年之久的情况,于是按照年代早晚整理成为一个完整的、一系相传延续蜀祚的大一统的国家。<br> 如果“三代”时期的蜀已经是一个统一国家,那等于就是说这时的蜀早已超越了史前时代政治组织的所有发展阶段,达到了有中央集权的政府及其统治体系的发展阶段。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三代蜀王非但不是前后相继的统一的国家,甚至不是一系相承的单一族体,它们族群有别,来源非一,在成都平原活动的时间也不一样,对三代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认识文明起源时代古蜀政治组织的基本情况。<br> 一般认为,蚕丛氏兴起于岷江上游河谷。《古文苑》章樵注引《先蜀记》载:“蚕丛始居岷山石室中。”其地在今茂县北境的叠溪。《汉书·地理志》蜀郡蚕陵县,治今叠溪,旧称蚕陵,此即岷江“南过蚕陵山,古蚕丛氏之国也。”谭其骧确认的岷山南段,正在于此,蚕陵以南岷江南入成都平原之地,自古遗有蚕崖关、蚕崖石、蚕崖市等古地名,无疑是蚕丛氏向成都平原迁徙拓殖的证据。<br> 蚕丛氏是氏族的一支。《后汉书·冉駹传》记载汉武帝元鼎六年置汶山郡(治今茂县凤仪),“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氏”,当中“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数十丈,为邛笼”的族类,即是《史记·西南夷列传》记为氏类的冉駹。《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应劭说:“今蜀郡岷山,本冉駹也。”冉駹是蚕丛一系的分支,是峨江上游石棺葬文化的创造者。蚕丛“纵目”,与戈基人“纵目”一致,而戈基人即是冉駹。冉駹古音与蚕丛相通,其“依山居止,累石为屋”,与蚕丛“居岷山石室”一致。冉駹的石棺葬文化,也与史籍所载“(蚕丛)死,作石棺石椁,国人从之,故俗以石棺椁为纵目人冢也”相同。冉駹既为氏族,蚕丛氏当然也是氏族。<br> 蚕丛氏进入成都平原的年代,约在早商之前,与夏代相当。三星堆遗址发现的早商时期蜀都城墙,属于三星堆遗址第2期,应是鱼凫王统一蜀国后所筑。蚕丛既早于鱼凫,又存“数百岁”,说明其年代约与夏代同时。汶川增坡发现的体小扁薄的磨制石器,石材用料、器形以至大小均与三星堆所出相同,但磨制较粗,表明时代较三星堆早。这也说明蚕丛氏年代早于商代,同时说明蚕丛氏是构成早期蜀族的因素之一。<br> 关于柏濩,历代史籍语焉不详。考古资料中,三星堆遗址第1、2期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而第2期与第3、4期一脉相承,为鱼凫氏统治时期的文化。据此,如以史籍所记三代顺序,则有可能第1期包含有柏濩的文化遗存。但柏濩一代的史事无考。<br> 鱼凫是三代蜀王的最后一代,也是早期蜀国的统一者。《华阳国志·蜀志》说:“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蜀人思之,为立祠。”唐卢求《成都记》、宋罗泌《路史·前纪》谓“鱼凫治导江”,在今灌县南,不一定可信。《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所说鱼凫田于湔山,是指其军事行动,而忽得仙道则是隐括其败入湔山,当是被杜宇战败后退走湔山,并不是说鱼凫都于此。宋孙寿《观古鱼凫诗》及《温江县志》都称县北十五里有“古鱼凫城”。这些,无非说明了成都平原是鱼凫氏活动的中心。<br> 三星堆遗址2至4期出有大量鸟头勺柄,长喙带钩,极似鱼鹰,一般认为与鱼凫氏有关。1号祭祀坑所出金杖上的图案,有人头、鸟、鱼,鸟的形象与勺柄上的鸟头一致。因此学术界普遍认为这是鱼凫氏的文化遗存。三星堆遗址第2期约当夏商之际,第4期约当商周之际,2至4期一脉相传而又有所发展演进,正与鱼凫“数百岁”相合。如此,鱼凫氏的年代约相当于有商一代(公元前17世纪至前11世纪)。<br> 鱼凫氏也是氏族的一支。《山海经·海内南经》载:“氏人国在建木西,其为人,人面而鱼身,无足。”同书《大荒经》也载:“有互人之国,人面鱼身。”郝懿行疏曰:“互人,即《海内南经》氏人国也。氏互二字,盖以形近而伪,以俗氏正作互也。”所说建木,《淮南子·地形篇》:“建木在都广”。都广即广都,都广之野即成都平原。建木之西,乃是眠江上游之地。史籍说鱼凫王败走湔山(今都江堰市、汶川境的茶坪山),“蜀人思之,为立祠”,“庙祀之于湔”,说明鱼凫兴起于此,亦退保于此。而湔山正是氏人所居,汉初在其地置湔氏道,即因氏族聚居的缘故,可见鱼凫氏为氏族。<br> 鱼凫之凫,或伪作妇。《山海经·大荒西经》记载:“有鱼偏枯,名曰鱼妇。颛顼死即复苏。风道北来,天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颛顼死即复苏。”鱼妇为颛顼所化,即言是颛顼后代、这与《吕氏春秋》、《大戴礼记》、《史记》等书所记颛顼与蜀的关系一致。郭璞注引《淮南子》曰:“后稷龙在建木西,其人死复苏,其中为鱼。”今本《淮南子·地形篇》云:“后稷垅在建木西,其人死复苏,其半鱼在其间。”其事、其地均与人面鱼身的氏人国如出一辙,应是鱼凫氏来源的又一传说。妇、凫一声之转。三星堆1号坑出土金杖图案上的人、鱼、鸟,正表现出“颛顼死即复苏”、“是为鱼凫”这种上古人们关于人类与动物的相互转化观念。这也是鱼凫为氏的证据。<br> 由上可见,三代蜀王的来源是各不相同的,他们各自进入成都平原的时间也是早晚不一的,不能混为一谈。虽然,在夏商之际,鱼凫王进入成都平原,融合了蚕丛、柏濩两族,形成了早期蜀族,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强大的早期蜀王国,但在三代蜀王并世的时期,他们却不是统一的,更不是前后相继、一脉相传的王朝。<br> <br> 二、西陵峡古文化中的三星堆渊源<br> 在巫峡以东、西陵峡长江干流沿岸,远达江汉平原的西边,夏商时代分布着若干属于三星堆文化系统的考古遗物。它们是占蜀三星堆文化从成都平原沿江东下,东出三峡,连续分布的结果,也是古蜀三星准文化分布空间的极东界限之所在。<br> 近年以来,为配合三峡工程,长江流域规则办公室考古队、湖北省考古学界和四川省考古学界等,在西陵峡两岸做了大量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获得了数量可观的珍贵的古文化资料,为研究长江上游、中游之际地区的古文化面貌提供了基本条件。<br> 二里头文化时期西陵峡沿岸的朝天咀类型文化,分布在西陵峡区至鄂西的长江沿线,包括中堡岛上层、朝天咀B区、路家河和白庙子的部分遗存、峡口区宜都县毛溪套灰坑、红花套和城背溪上层的部分遗存,其中以朝天咀B区的发现为最丰富。在朝天咀类型的四种主要文化因素集结中,乙群因素即是从成都平原传播而至的三星堆文化集结。<br> 西陵峡两岸的三星堆文化集结,表现在文化形态上,是三星堆文化所特有的夹砂灰陶系,陶器有圜底罐、小平底罐、高柄豆、陶盉、豆形器、鸟头柄勺、尖底杯、尖底钵等器物组合群。表现在数量上,这些文化因素集结几乎占据了西陵峡地区夏商时代文化遗存一、二期的主要地位。其分布范围,西接巫峡地区沿江的三星堆文化遗存(如前所述),东达江汉平原西边的江陵荆南寺。这些文化遗存,均具与三星堆文化相近的发展演变进程。因此,湖北省考古学界的专家们普遍认为,这种文化无论同鄂东以黄陂盘龙城为代表的中原文化相比,还是同鄂西以沙市周梁玉桥为代表的江汉土著文化相比,都迥然不同,明显地是受到了以三星堆遗址为代表的古蜀文化的影响。对此,人们一般都表示赞同。<br> 现在的问题是,长江西陵峡两岸三星堆文化集结的性质是什么?具体而言,它们究竟是古蜀文化沿江自然传播,还是三星堆文化与西陵峡古文化交汇发展,或是古蜀文化向东拓展扩张所以导致?<br> 自然传播的结果,即是通常所说的“影响”。不论从西陵峡区三星堆文化空间分布的广度、深度,还是从它的持久性、稳定性,以及从它与当地其他系统的古文化遗存判然有别而自成一系等情形分析,这支文化显然不能够仅仅用“自然传播”或“三星堆文化的影响”一类概念来表达和涵盖。假如仅仅是“影响”,那么不论其多么深刻、多么广泛,其程度和范围都将是有限的,都不可能达到取代原先土著文化的地步。因为既然是影响,就必须以原先的土著文化因素为主,决不可能全盘异化。可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资料却说明了相反的情形:不是土著文化因素为主,而是三星堆文化因素集结为主。很明显,这是“影响”所不能解释的。<br> 那么,是否能够用“古蜀文化因素与西陵峡远古文化因素交汇发展”这类概念来解释呢?<br> 所谓交汇发展,至少必须是两支不同文化的直接接触、交叉发展和融会一起,异源合流,同炉而冶,其中既有一种文化因素的集结,又有另一种或另几种文化因素的集结,并且一般说来存在主流与支流之分,即占主导地位的和占次要地位的文化之分,平分秋色的情况则难以见其实例。再者,古代文献所记载的“江上楚蛮之地”,或“荆蛮”、“楚蛮”,一般也是指江汉平原或至鄂西北汉水流域,尚不得推导到上古的西陵峡区。可是,考古资料向我们展示的却不是这种情形。所以,西陵峡以东的长江干流地区,夏商之际应是几大文化的边际交流区,即从中原南下的二里头文化,从成才平原东进的古蜀三星维文化,西陵峡土著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的接触交流区。这几支文化各积压之间的分布,固然不是壁垒森严,却也井然有序,足以判然有别。所以只能说得上共存与交流,谈不上交汇与合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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