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和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贵州进行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此同时,加强了各项政治建设,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使全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生产资料私有制的
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到l956年,贵州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手工业者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使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
一、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贵州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形式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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