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太仆寺志》十六卷,卷一为谟训,“备书圣谕敕诏,以见圣朝崇重马政,令甲昭然,臣子所当遵守”;卷二孳牧,卷三征儇,卷四关换,卷五储买,卷六宽恤,卷七官寺,卷八属辖,卷九规制,卷十一种马,卷十二草场,卷十三册籍,卷十四俸徭,卷十五列传,卷十六遗文。
龙江船厂与清江漕船厂同在南志隶地区,当时也修有志书。《龙江船厂志》八卷,李昭祥修。李昭祥,字元韬,上海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浙江兰溪知县,后迁南京工部主事,驻龙江造船厂,专理船政。该志成书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采用纲目体编纂。卷一训典制:谟训、典章、成规,卷二舟楫志:制额、器数、圃式,卷三官司志:郎中、主事、提举,卷四建置志,卷五敛财志:地课、木价、单板、杂料,卷六孚革志:律己、收料、造船、收船、佃田、看守,卷七考衷志:稍食、量材,卷八文献志:创制、设官、遗迹,附录。该志记载“洪武初,即都城西北隅空地,开场造船”以来,龙江船厂的建置沿革以及明朝的典章制度,图文并茂,尤其是该志的《孚革志》中关于诸弊的记载,颇能反映明朝的社会现实,有较高的史料价值,这也是该志不同于其他志书之处。
又如《旧京词林志》,六卷,周应宾撰。周应宾,浙江鄞县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曾以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该志记载吴元年(1367)至万历二十三年(1595)南京翰林院的职官任免、职掌、事例、翰林院任官情况等。本书材料虽来源于《明实录》、文集等,但不同于一般的典章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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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清
方志是传承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载体之一。在中国方志史上,明代方志的发展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该著述将明代南直隶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的方志作为研究课题,探讨其发展特点和规律,由此折射出明代方志发展的基本脉络,其选题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意义。该著述资料翔实,征引的各种参考文献近400种,反映出该项研究有较雄厚的资料基础,作者有积累,有心得,不是浮躁之作……该著述涉及面广,头绪多,难度大,作者在论述时,不仅对本身的命题作了论述,而且还在探讨中触及到许多相关的领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从总体来看,这是一部研究明代方志较优秀的学术著作,对研究中国方志史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王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