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塔城行政区划沿革
(一)民国时期
自1913年塔尔巴哈台抚民直隶厅改为塔城县之后,塔城县在新疆军阀盛世才时期、国民党时期、三区革命时期进行过多次行政区划,十分复杂,但由于这方面的资料很少,具体情况不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新中国诞生以后,塔城先后经历过五次行政区划。
1950~1954年,塔城全县辖城西区、城东区、阿西尔区、喀拉哈巴克区、叶尔盖提区、也门勒6个区,26个乡。
1955年塔城的行政区划进行了一次重大的调整和变化,先后设置了6个区即瓜尔本社达斡尔自治区、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第五区,并成立了塔城市(区级市),原先的26个乡也减少到20个乡。
1958年公社化时期,改区、乡建制为社队建制,全县共建立了6个人民公社,即火箭公社(原一区)、高速度公社(原二区)、叶尔盖提公社(原三区)、也门勒公社(原四区)、十月公社(原瓜尔本社达斡尔自治区)、城镇公社(原城镇区)。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左”的思想影响下,将原来的6个人民公社改名,先后成立了塔城镇、郊区公社、红卫公社、东方红公社、东风公社、反修公社、红旗公社。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结束后,于1978年对所属公社又重新命名,全县设6个人民公社,即城郊公社、阿西勒公社(原红卫公社)、阿不都拉公社(原东方红公社)、恰夏公社(原东风公社)、喀拉哈巴克公社(原反修公社)、也门勒公社(原红旗公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