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魏、晋、隋、唐吉祥美愿类地名的逐渐增多,“取其嘉名”的思想已日渐成熟。《汉书·地理志》千乘郡有博昌县,臣瓒注:“从东莱至博昌,经历宿水,不得至也,取其嘉名也。”《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封光为博陆侯”,文颖曰:“博,大;陆,平。取其嘉名,无此县也。”《魏书·灵征志下》:“高宗太安三年(457年)三月,有白狼一见于太平郡,议者曰:太平,嘉名也。”《南齐书‘祥瑞志》:“界明三年(479年)三月,白虎见历阳龙亢县新昌村。新昌村,嘉名也。”据《梁书》卷四七《江钚传》,慧眼水亦为嘉名。《括地志》:“又按《史记》,赵亦有长安君,未详赵取嘉名,将更有长安地名也。”《通典》卷一七三宁州彭原郡:“西魏改为宁州,立嘉名也”。《元和郡县志》卷三庆州:“(开皇)十六年割宁州归德县置庆州,立嘉名也”;卷四胜州:“(开皇)二十年,割云州之榆林、富昌、金河三县置胜州,立嘉名也”;卷二八江州都昌县:“本汉彭泽县地,武德五年分置都昌县,以县北有都村,配以‘昌’字,取嘉名也。”《太平寰宇记》卷三三庆州:“(隋文帝)十六年割宁州归德县置庆州,以庆美,取其嘉名也。”
“嘉名”也叫“美名”,《战国策》中已有“美名”一词,汉刘歆《西京杂记》、西晋潘岳《西征赋》也有“美名”的说法。不过“美名”运用到地名上大概较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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