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论序说 ——階级与共同体<br> 一 前言<br> 我大约是徒四十年前开始封魏吾南北朝时代(下简称“六朝”)的社会结构提出自己观点的。我的观点在日本学界被称为“豪族共同言论”。六朝时代是个政治分裂的进代,中央政权封地方社会的统治力量甚至衰竭,与此情沉相互地出现了各地豪族势力的典起。他们凭借自己的财力、武力,甚至家门的傅传统权威统制,保证了宗族、乡党。当时,各个地域社会的人民就是在豪族的领导下躲避寇鞋,并且仰仗其赈恤行为得以於凶荒之中维繁生命的。在豪族方面也是如此纔获得民众支持,得以持续保住自身地位的。豪族与民众是以这种形式创造了一种共存关系的。由于这是一个取决于豪族主导的地域共同体,所以“豪族共同体”的名称亦由此应运而生。<br> 对于“豪族共同体”内容的深入分析我将在后文另行论述,无言如何,我向学界提出这种见解的时期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之间,而那又是以40年代後期以来日本学界的讨论为时代背<br> 景的。我在此重提“豪族共同体”说,并非单纯地拘泥一己之兄,而是希望封此观点有所发展,封古代国家的基本结构提出些许新的见解。为此,有必要先来介绍一下“二战”以后日本学界的讨论情况,及其于“豪族共同言论”构想的关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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