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斟议(下)
昊金华
(四)引书与用典
引书,指陈寿、裴松之笔下涉及的书篇目录与引文;用典,指文中运用的先秦两汉典故。对上述内容进行考察,也是《三国志》校理工作的一个方面。
[例二八]《魏志·武帝纪》注引褒赏令载祀文。(页二三)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论裴注引书,未及《褒赏令》。清赵绍祖《读书偶记》卷七列举裴注所引书目曰:“《褒赏令》,不详撰人。”发钱氏所未发。此后沈家本、王祖彝均予着录。校点本于此失标书名号,《人名索引》附录也未收此目,宜参趟氏等诸说沾补。《北堂书钞》卷六九引《褒赏令》曰:“别部司马请立齐桓公神堂,使记室阮玛议之。”可见《褒赏令》是这类令文的汇编,其书唐初犹在。
[例二九]《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载许芝条谶纬:《易传》……又曰:“初六,履霜,阴始凝也。”又有积虫大穴天子之宫,厥咎然,今蝗虫见,应之也。(页六三)
“又有积虫大穴天子之宫,厥咎然”十三字,是根据“初六,履霜,阴始凝也”八字所造的谶纬,这二十一字都应当括人引号之内;下文“今蝗虫见”即以眼前的事实来印证“积虫大穴天子之宫”的谶语,“应之也”是许芝的解说。校点本置此十三字于引号之外,以致引文不足。这里可以作为旁证的是,前文及后文所引者,均先列谶纬,接着以事实为证,最后再加以解说。例如前文先引《易传》谶纬,接着以“七月四日”的事实为证,最后以“此帝王受命之符瑞最着明者也”作结;后文也是先引《易》、《春秋》谶纬,接着以“李云上事”为证,然后得出“当涂高者……魏当代汉”的结论。
[例三0]《魏志·文帝纪》注引《献帝传》载禅代众事:遂令上天震怒,百姓从风如归。(页七三)
“风”义若明若暗。《补注》云:“‘风'犹顽风也,古人省文耳。何改为‘乱',非是。”《集解》云:“风,疑作乱。”窃以为何焯改“风”为“乱”,虽未明言根据所在,但极有启发意义。易氏自立解说,卢弼退而存疑,均不如何校之明断。《左传·昭公十三年》:“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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