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壮丽的诗是一个掀天揭地的巨灵的最好速写。这巨灵的来历,说来话长。
当长平之战前不久,有一个秦国王孙,名子楚的,被“质”在赵。他是太子安国君所生,却非嫡出,他的母亲又不得宠。因此赵人待他很冷薄,他连王孙的排场也苦于维持不住。但是阳翟(韩地)大贾吕不韦在邯郸做买卖,一看见他,便认为是“奇货可居”。
始皇的长子扶苏,却是一个蔼然仁者,对于始皇的暴行,大不谓然。当坑儒命令下时,曾替诸儒缓颊,说他们都是诵法孔子的善士,若绳以重法,恐天下不安。始皇大怒,把他派去北边监蒙恬的军.但二世皇帝的位,始皇还是留给他的。及三十七年七月,始皇巡行至沙丘(今河北平乡县东北)病笃,便写定遗书,召他回咸阳会葬,并嗣位。书未发而始皇死。书和玺印都在宦官赵高手。而始皇的死只有赵高、李斯和别几个宦官知道。赵高和蒙恬有仇隙,而蒙恬是太子的亲信,李斯也恐怕蒙恬夺去他的相位。于是赵李合谋,秘不发丧,一面把遗书毁了,另造两封伪诏,一传位给公子胡亥(当时从行而素与赵高亲昵的),一赐扶苏蒙恬死。后一封诏书到达时,扶苏便要自杀,蒙恬却疑心它是假的,劝扶苏再去请示一遍,然后自杀不迟。扶苏说:“父亲要赐儿子死,还再请示什么?”立即自杀……
书摘1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到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作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媵女而仆,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前718至前700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从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很美,便收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于,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
第六节 士
有两种事情打破封建社会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战争。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二者同是被认为关系国家的生存的。先说战争。
周室的分封本来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事业。所有周朝新建的国家大都是以少数外来的贵族(包括国君、公子、公孙、卿大夫及其子孙)立在多数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这些贵族的领主地位要靠坚强的武力来维持。而直至春秋时代,所有诸夏的国家若不是与戎狄蛮夷杂错而居,便是与这些外族相当的接近,随时有受其侵袭的危险。再者至迟人东周以后,国际间的武装冲突和侵略战争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国为这三种原因,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有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这不能一概而论。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齐侯搏钟》:“余命汝政于朕三军”;又“穆和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事实自然与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东迁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陈、蔡、卫的兵还打不过郑国,此时的周室决不能“张皇六师”。又例如在春秋末叶(约前562至前482年),头等的大国如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为什么同一个字其先后的意义恰恰对极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会一大差别。在前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惟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终是指特别受教育的人,但因为教育的内容改变,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裸着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惟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做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做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礼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
六成不必全用,第二成单行叫做“武”,第三成叫做“勺”,第四、五、六成各叫做“象”,幼童学舞,初习“勺”,次习“象”。“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诏”、“夏”可比。舞者必有所执,在“大武”中舞者执干戈,此外或执雉羽,或鹭羽,或斧钺,或弓矢。执羽的舞叫做“万”,这种舞,加上讲究的姿势和伴奏,一定是很迷人的,可以一段故事为证。楚文王(前689至前677年)死后,遗下一个美丽的夫人,公子元想勾引她,却没门径,于是在她的宫室旁边,起了一所别馆,天天在那里举行“万舞”,希望把她引诱出来。她却哭道:“先君举行万舞原是为修武备的,现在令尹(楚国执政官名,公子元所居之职)不拿它来对付敌人,却拿它用在未亡人的身边,那可奇了!”子元听了,羞惭无地,马上带了六百乘车去打郑国。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这种悲剧的、壮伟的精神,古代的武士是有的,虽然他们所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举两例如下:(1)前684年,鲁国和宋国交战,县贲父给一个将官御车。他的马忽然惊慌起来,鲁国因而败绩。鲁公也跌落车下,县贲父上前相助。鲁公说道:“这是未曾占卜之故”(照例打仗前选择御士须经占卜)。县贲父道:“别的日子不打败,今日偏打败了,总是我没勇力。”说完便冲人阵地战死。后来国人洗马发现那匹马的肉里有一枚流矢。(2)前480年卫国内乱,大臣孔悝被围禁在自己的家中。他的家臣季路(孔子的一位弟子),听到这消息,便单身匹马地跑去救应,半路遇着一位僚友劝他不必。他说,既然食着人家的饭,就得救人家的祸。到了孔家,门已关闭,他嚷着要放火。里头放出两位力士来和他斗,他脑袋上中了一戈,冠缨也断了。他说:“君子死,冠不免。”把冠缨结好才死。
王公大夫的子弟至少在原则上都得受武士的教育。王室有“学宫”,王子和他的近侍在内中学射,周王和他的臣工也有时在内中比射;又别有“射卢”,周王在内中习射,作乐舞.公室也当有同类的设备。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胃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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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的开始属草,是在卢沟桥事变之前二年,这部书的开始刊布,是在事变之后将近三年。
现在发表一部新的中国通史,无论就中国史本身的发展上看,或就中国史学的发展上看,都可说是恰当其时。就中国史本身的发展上看,我们正处于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转变关头,正处于朱子所谓“一齐打烂,重新造起”的局面;旧的一切瑕垢腐秽,正遭受彻底的涤荡剜割,旧的一切光晶健实,正遭受天捶海淬的锻炼,以臻于极度的精纯;第一次全民族一心一体地在血泊和瓦砾场中奋扎以创造一个赫然在望的新时代。若把读史比于登山,我们正达到分水岭的顶峰,无论回顾与前瞻,都可以得到最广阔的眼界。在这时候,把全部的民族史和它所指向道路,作一鸟瞰,最能给人以开拓心胸的历史的壮观。就中国史学的发展上看,过去的十来年可
算是一新纪元中的一小段落;在这十来年间,严格的考证的崇尚,科学的发掘的开始,湮没的旧文献的新发现,新研究范围的垦辟,比较材料的增加和种种输入的史观的流播,使得司马迁和司马光的时代顿成过去;同时史界的新风气也结了不少新的,虽然有一部分还是未成熟的果。不幸这草昧初辟的园林,突遇狂风暴雹,使得我们不得不把一个万果累累的时代,期于不确定的将来了。文献的沦陷,发掘地址的沦陷,重建的研究设备的简陋和生活的动荡,使得新的史学研究工作在战时不得不暂告停滞,如其不致停顿。“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的英贤,固尚有之;然而他们生产的效率和发表的机会不得不大受限制了。在这抱残守缺的时日,回顾过去十来年新的史学研究的成绩,把他们结集,把他们综合,在种种新史观的提警之下,写出一部分新的中国通史,以供一个民族在空前大转变时期的自知之助,岂不是史家应有之事吗?
着手去写一部通史的人,不免劈头就碰到一个问题;以批评眼光去读一部通史的人,也不免劈头就碰到同一的问题,那就是,拿什么的“笔削”做标准?显然我们不能把全部中国史的事实,细大不捐,应有尽有的写进去。姑勿论一个人,甚至一整个时代的史家没有能力去如此做。即使能如此做,所成就的只是一部供人检查的“中国史百科全书”,而不是一部供人阅读的中国通史。那么,难道就凭个人涉览所及,记忆所容和兴趣所之,以为去取吗?这虽是最便当的办法,我怀疑过去许多写通史的人大体上所采的正是这办法。无怪佛禄德(Froude)把历史比于西方的缀字片,可以任随人意,拼成他所喜欢的字。我们若取任何几种现行的某国或某处通史一比较,能否认这比喻的确切吗?但我们不能以这样的情形为满足。我们无法可以使几个史家各自写成的某国通史去取全同,如自一模铸出,除是他们互相抄袭。但我们似乎应当有一种标准,可以判断两种对象相同而去取不同的通史,孰为合当,孰为高下,这标准是什么?
读者于此也许会想到一个现成的答案:韩昌黎不早就说过”记事者必提其要”吗?最能“提要”的通史,最能按照史事之重要的程度以为详略的通史,就是选材最适当的通史。“笔削”的标准就在史事的重要性。但这答案只把问题藏在习熟的字眼里,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什么是史事的重要性?这问题殊不见得比前一问题更为浅易。须知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情实,摆在该事物的面上,或蕴在该事物的内中,可以仅就该事物的本身检察或分析而知的。一事物的重要性或不重要性乃相对于一特定的标准而言。什么是判别重要程度的标准呢?
“重要”这一概念本来不只应用于史事上,但我们现在只谈史事的重要性,只探究判别史事的重要程度的标准。“重要”一词,无论应用于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较上,都不是“意义单纯”(Univ-ocal)的;有时作一种意义,有时作别一意义;因为无论在日常生活上或史事的比较上,我们判别重要程度的标准都不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有时用这标准,有时用那标准。而标准的转换,我们并不一定自觉。惟其如此,所以“重要”的意义甚为模糊不清。在史事的比较上,我们用以判别重要程度的可以有五种不同的标准。这五种标准并不是作者新创出来的,乃是过去一切通史家部分地、不加批判地,甚至不自觉地,却从没有严格地采用的。现在要把他们尽数列举,并加以彻底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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