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音乐的基本表现要素<br> 第一节 概述<br> 音乐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创造音乐形象,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由于音乐是靠听觉来感受的,又是音响和时间的艺术,因此在音乐艺术中,作曲家需要用一种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独特语言来表达音乐内容,塑造音乐形象,这就是音乐语言,正如文学家用文学语言、画家用线条和色彩来创造艺术形象一样。那么构成这些生动的音乐语言必须通过一定的音乐表现手段来达到,这些表现手段就是旋律、节奏、节拍、调式、调性、和声、速度、力度、音区、音色以及织体等等,还有音乐作品发展的总体结构。前者是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也<br> 是构成音乐最基本的要素,而后者指在音乐过程中所形成的曲式结构形式,是音乐整体性的表现手段。音乐就是在诸多要素的相互配合中形成了千变万化的具有丰富表现力的音乐语言,并在一定的合乎逻辑的安排、变化和发展的布局中形成它的整体结构。<br> 音乐作品分析的基本任务就是研究作品的内容如何通过具体的手段和形式揭示出来。我们知道一首音乐作品是由若干音乐要素有机地相互配合而形成的。因此,弄清音乐基本要素在音乐形成中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它将有助于我们对音乐作品从整体结构到局部结构各不相同的层面更深入地加以分析和理解。这是作品分析首先要掌握的常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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