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内蒙古民族是歌咏民族,是音乐民族,我想是不会过分的。因为凡是到过内蒙古的人都会出奇地感觉到,内蒙古人不论男女老少,都会唱自己的民歌。可以说他们具有歌唱的天赋,一支新鲜歌曲对他们具有特别吸引的魔力,他们很容易学会,也很容易就流行了。他们喜欢唱,又喜欢听,许多内蒙古老乡歌唱起来或听见马头琴的声音就落泪,可见歌唱与音乐在他们的精神生活中占据着何等重要的位置!他们尊崇歌唱,也尊崇善于歌唱的人,在东蒙(指内蒙古东部)现今,“道亲”(即民间歌手)与“郝什切”(即说唱艺人)仍是最受尊敬的人。据说,在西北蒙古奥伊拉特族中的职业歌手多系世袭的贵族出身,“脱利齐” (歌手名)是最辉煌的称号,他们把“英雄史诗”看作是自己的宝贵财产,把“歌唱英雄”看作是自己特殊的权利。
他们在生活中歌唱的场合是非常之广的。不仅歌唱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喜悦与忧伤,而且在一切重要的节日及盛会时都要歌唱。在东蒙的农业区每年的新年,都要组织“拜年的歌咏队”,这与汉人的秧歌队相似。“敖包会”(庙会)时,必须唱献歌以敬神;赛马时,赛马的双方群众分站两旁,各唱歌以赞美自己的马,以鼓舞自己赛马的人。结婚时、宴会时必须请歌手来唱歌;冬季里更是歌唱的好机会,各村争请“郝什切”到他那里去说书,常常能说一两个月。
从此可以看出,歌唱已成为他们不可缺少的重要的生活手段了。他们不仅用来抒发情感,装饰礼节,还用它来传播知识与新闻。任何一件新奇的事情,不久就被编成民歌而普遍传出,通过民歌他们可以知道千里以外所发生的事件。可惊异的是,一个民歌中主人公的姓名住址,竟被辽远的异地人民所记忆与关怀着,甚至能说出他现今的生死下落以至于年龄几何。我们还看见过这样的民歌,为了寻找他赶庙会而丢掉的孩子所作的《寻人歌》,作者最后唱着:“我不是为欢乐而唱呀,是为寻找孩子而唱呀!”
正因为如此,所以内蒙古民歌的性质及体裁也就多样化。一般地可分为两大类:一、“图林道”;二、“育林道”。前者是在庄重严肃的剧场合唱的,后者则是在日常生活中所唱的。这相当于音乐史上的圣乐与俗乐之分。在“图林道”中还有多种形式:如对佛爷喇嘛的献歌叫“多乌勒根那” (有“我们民族的歌”的意思),结婚宴会时所唱的叫“郝莱门道” (即宴歌),赞美人物的叫“赫他勒恩道” (译作赞歌)。在“育林道”中也有多种,如赛马时所唱的叫“聂勒聂道”,歌唱爱情的叫“谢莱克道”,另外,在游牧中还有一种字少腔长的歌子叫作“耿西勒”。在赞美山河中还有专门的歌子,如“包赫丁恩德尔”(译作“颂圣山”)、“阿勒特恩考立考利德” (译作“金野雉”或“金野雉滩”),以上有许多形式都是我们还没有搜集到的。
相反的,内蒙古民间使用的乐器却并不多,所有比较值钱的乐器(如大喇叭、唢呐、大锣、大鼓等)都集中于喇嘛庙,民间甚至连一件铜乐器也见不到,他们最普遍使用的只有马头琴、四胡、三弦三种,其次是笛、箫而已。这些乐器除马头琴为内蒙古固有的乐器外,其余的都与汉人所用的一样。
马头琴,据记载,从成吉思汗时期即已使用了(以黑松做成,音箱通常为梯形,张以羊皮,琴杆上端雕为马头形,拴两根马尾弦,弓弦也是马尾做的,发音低沉而柔细,有丰富的表情能力,只是音量不大),可是现在东蒙多以四胡为主要乐器,连马头琴也比较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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