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音乐文化》中的“东方”二字系取“Orient"这一词的愿意,他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指的是地中海以东的地区,尤其是亚洲地区,与”西方”相对。具体的说,本书所要探讨的是除中国以外的亚洲以及与西亚属于同一乐系的北非阿拉伯地区的音乐文化。按照音乐文化与风格的特点,我们大体划分了四个大的区域,他们分别是东亚、东南亚、南亚和西亚北非。从每个地区中,我们又选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进行重点论述,他们依次为日本、印度尼西亚、印度和阿拉伯,同时也兼顾介绍其他一些较有特点的国家的音乐。本书的叙述对象以传统音乐为主,仅在少数国家的个别章节中涉及到现代专业音乐。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