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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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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书法史鉴:古人眼中的书法和我们的认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6726780
  • 作      者:
    丛文俊著
  • 出 版 社 :
    上海书画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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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系统论述以下四项内容:其一,探讨书法史与书法艺术传统,为三千年书法史的发展建筑活的灵魂,并试图由此建立起新的书法史观和指导学术研究的理论方法。其二,总结、评价古人对书法的理解和阐释,充分利用古代书论,帮助我们复原或接近历史的真实,并与传统相结合,为中国书法艺术确立坐标。其三,以书体演进的线索系挂作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概括说明前期书法史。其四,以书家和书法传承系挂作品,证以时代风尚及流变,系统梳理后期书法史。在前、后期书法史之间,东汉魏晋是兼乎两者的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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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书法史鉴》探讨了书法史与书法艺术传统;总结、评价了古人堆书法的理解和阐释;以书体演进的线索系挂作品,概括说明了前期书法史,梳理了后期书法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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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本书是在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总论》的基础上,增改而成的。
  根据我的切身体会,书法研究必须以史为基础,先要求真求实,而后再谈其他,就会言之有物,能取信于人。否则,即使每天都能产生新思想,充其量不过是个人的想像和体会而已,与学术了不相干。道理很简单,学术是讲求规范的,规范是衡量学术水平、真伪和价值的一种标准,它不允许胡来,不是谁敢说谁就有理。不过,这只是笨人自讨苦吃的发明,聪明人是不会找一个紧箍咒来束缚自己的。
  话说回来,搞个案研究,只要考证严谨,分析到位,即可求真求实。要对几千年的书法史做好宏观把握,就得学会抽绎概括,弄清楚什么是最重要的、它们的存在形式及其历史意义,
  不能面面俱到,也不能空泛。所以,如何写作这篇《总论》,还是费了不少斟酌。
  当时的指导思想很明确,即力争理清古人是怎样看待书法的,这要靠熟悉三千多年的各种书法现象和近两千年的书法论著,要能进入其中,寻找具有普遍意义、能客观地反映书法史及其艺术规律的东西。之后,表明我们的立场,对历史做出客观的评说,达到以史为鉴、古为今用的目的。本书名曰《书法史鉴》、副标题为“古人眼中的书法和我们的认识”,就是当时写作思想的真实反映。
  刘熙载《艺概》认为,论说欲详,而详无止境,不如概言其大意,也许在显缺中已经包含了另一种真实的完备。我很欣赏他的见解,并用以指导《总论》的写作,遗憾的是,定稿大约六万,比原计划字数已经超出,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所幸上海书画出版社提供此次单独成书的机会,遂再事增改,以竟其功。这里,刘熙载的境界远未达到,但能保全史鉴之初衷,也算得上差强人意了。
  对书法史的概括,不能写成一篇书法简史,否则会失去史鉴的意义。所以,我增加了“书法传统”和“书法理论的基本结构”这两个视角。本人对书法艺术传统的思考和研究已经断断续续进行了十多年,在反复修正的过程中,思路逐渐地明晰起来。传统可以用来解释书法史,而其本身并不是书法史——它既存在于书法史中,又能脱出、升华到更高的理论层面;它既有可视可知、能够具体把握的内容,又有纯粹形而上的、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可以说,书法传统是一个学术性极强、而又饶有兴味的研究课题。前三节内容与《总论》大体相同,只是更为详细一些,第四节是拟作的《再论书法艺术传统》一文的浓缩,为《总论》所无。
  关于“古代书法理论的基本结构及其文化艺术精神”一章,是有感于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的松散与疏误而作。在我的设想中,要把它写成一个能概括古代书法理论之完整的历史框架结构,用古人自己的见解,从不同侧面来说明书法问题,并使之与传统一道,为中国书法确立坐标。我兼事书法史与书法理论研究多年,深知古代书论内容的复杂与广博,如何
  提纲挈领,以缺概全,始终在思考求证。再则,理论易虚,写作务使其落到实处,又涉及到具体的学术方法。我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应限于理论本身,还必须做到准确地反映书法史,能够还原到理论产生、流行的书法背景当中,确立其社会的和文化的价值。也就是说,理论内容必须满足书法史的写作需求,同时还要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这是与单独进行理论研究和著述的差别所在。
  我对书法史的概说,主要是以传统为活的灵魂,抓主要问题及其连续性的历史线索,兼及横向之重要的时代风尚,并没有顺序地按朝代划分写作。事实上,很多书法现象都在跨越朝代,呈先后交错发展、变迁的状态,一个朝代所见,往往只是他们的一个局部,概说必须摆脱断代分卷、划分章节的制约。所以,本书关于书法史的概说,是以史为主,以时为辅,与通常所见的书法史著述有很大的不同。此番改写,很多地方都较《总论》为详,并有若干新的内容增入,如“制作工艺与普遍存在的‘刻风’问题”等。
  近年来,有些朋友把我的书法研究定义为“考据派”,使我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说老实话,我非常敬仰清代以来的国学大师,他们均以考据立身立言,所以不朽。若能附其骥尾,真让人喜出望外,何况是来自别人的评价呢。其实,我不过是脸皮薄、胆小,怕出错而贻笑大方罢了。至于考据之外,我的史论、传统书法批评和理论研究何以也成为考据派,实在是搞不清楚。不管怎样,我的研究既已被归入学术,也就知足了。
  癸未惊蛰附记于丰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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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节秩序与抒情:由人复天
  在古代中国,社会需要一种以统治意志为核心的秩序,书法作为文字使用的具体形式,同样需要秩序,二者目的均在于稳定。秩序需要权威与合理的对应物,于是初民想到昼夜寒暑、
  日月风雨等自然规律,从而使人世间的一切,都成为宇宙秩序的表征,并取得永恒的意义。秩序也需要理论的支撑,于是有“天人合一”,有“三纲”、“五常”,有礼乐文化和儒家思想。文字作为记录语言、传播思想文化的工具,其书写必然要体现秩序及其文化精神,这就是《书概》所谓的“由人复天”。复,返回、归依,谓书法最终要返回到天地宇宙的秩序当中,与“立天定人”分别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理论层面。《书概》复言:“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所言“观物”,出于“立天定人”的理论认知,意在格物致知,以自然为书法之本;“类情”,以人心比类物情,而同系于书法,王僧虔《书赋》所言之“情凭虚而测有,思沿想而图空”者即此。“观我”指技进乎道,以通神明之德,即“由人复天”的具体落实。也就是说,“由人复天”是一种有着政治、伦理秩序与教化功能的艺术思想,是完全主观的、规拟自然的理沦系统。《礼记·乐记》云: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以音乐应和天地,犹《书谱》确认书法“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之义。乐谓抒情,美在和谐调畅,过则侈靡淫乱;礼谓秩序,法效天地所得。项穆《书法雅言.书统》云:
  书之为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者也。
  又,项穆《书法雅言。中和》论书法中和之美云:
  如礼节乐和,本然之体也。
  朱长文《续书断》云:
  书之为教,古者以参礼乐。
  又,《礼记.乐汜》云: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张怀瓏《文字论》云: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
  《荀子。乐论》云:
  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
  张怀罐《书断序》云:
  书之为征,期合乎道。
  由此可见,礼乐文化精神以其强烈的社会功利性,成为古代艺术思想的总纲,具体到书法审美和理论上面,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秩序转化
  前文讲过,礼乐文化所代表的宇宙观和秩序感,来自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古代社会以农为本,早在《尚书·舜典》中,就明确提出“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以及一年四季的天文历法、物候、顺时安排生产生活。这种“观象授时”,就是靠天吃饭,由自然规律决定人事。《夏小正》、《诗经。七月》也都有详尽的记叙。存在决定意识,也能决定文化的式样和精神。在人与天之间,要借助原始宗教的思想和仪式活动来沟通,帝王作为吴天之子,代天行事,而以秩序来象征自然规律,明确其所以然。在人与人之间,要借助伦理来稳定上下尊卑等各种关系,表现则为纲常。究其实质,宗教和伦理都是政治,名日礼乐。古礼有二:一为礼仪,即“六艺”之首的礼;一为礼制,是以礼为内容的政治。礼之大者在于祭祀,祭祀是国家的政治大事,祭祀权亦即政权,如天子祭天,诸侯祭畿内山川,等而下之。祭天要配祭先王,乐以享之,即以诗、歌、乐、舞四位一体的文艺形式来颂美神明。”’礼所谓“天地之序”、乐所谓“天地之和”,皆由此生出。其关系可如下图示:社会如此,文化如此,书法艺术也必然要循其路而行。
  上古“学在官府”,《周礼》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3)以王者之风,化及天下,周天子作器题铭,即天下的楷模。大篆书体的图案化特征与“篆引”秩序,成为各诸侯国作器题铭的典范,再由秦国秉承《史籀篇》字书,传承至秦统一,并借以改定规范新体小篆,使“篆引”秩序尤甚于前。但是,隶变打乱了既有的秩序,(4)隶、草二体的迅猛发展使文字形体结构和书写方法失去约束,迫使汉代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导引、规范其发展,从“善史书”活动中选拔优秀者入仕,(5)即其中之一。这些优秀者的选拔,明确地体现了官方意志和社会功利性,是书法史上代表新秩序的楷模雏形。楷模群体的出现,目的本在于正字正体,后来却成为名家楷模社会化、引发书法艺术全面自觉的先导。
  按照张怀璀《文字论》的观点,“其后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所谓“能者”,即名家楷模,“翰墨之道”犹今言书法艺术。能者何人?《书断》述云“自陈遵、刘穆之起滥觞于前,曹喜、杜度激洪波于后,群能间出,角立挺拔”,时间在西汉末、东汉初,正是名家书法作为社会化的楷模伊始。其后名家辈出,楷模更迭,最终定王羲之于一尊,新体秩序复归一统。由此可见,汉晋书体不断演进,却没有再出现西汉早、中期的混乱状态,名家楷模起到至关重要的稳定秩序的作用。也可以说,楷模因秩序的需要而生,秩序的价值因楷模而显,关注楷模,就能把握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的基本脉络。以王羲之为例。
  1.作品系列
  在书法史上,名家作品论摹刻之众、传播之久、影响之大、研究之多,王书堪称第一。仅《兰亭序》一帖,即可称最。至于据一“永”字总括楷体八法,由一“之”字的不同写法,启发后世多少代、多少人去留心同字意别的变化,也是绝无仅有的。
  2.技术系列
  技术包括用笔、结体、章法,自楷模总结而出,转而成为法度、书理,是人们最早、最普遍关心的问题。南朝书论评说二王,比较钟、张、王三家,均着眼于此。唐太宗尊王,所作《王羲之传论》仅取“点曳之工,裁成之妙”为说;李嗣真《书后品》置评,也不过以“万字不同”、“终无败累”为之肯定。张怀瑾在《书断》中的评论尤具代表性:“至研精体势,则无
  所不工,亦犹‘钟鼓云乎’,《雅》《颂》所得。观夫开襟应务,若养由之术,百发百中,飞名盖世,独映将来,其后风靡云从,世所不易,可谓冥通合圣者也。”唐以后书法史果如张氏预言。赵孟颊《兰亭十三跋》所谓“用笔千古不易”,属意并同。如检索宋元明清笔记、题跋,则此类正多,不烦枚举。他如晋以降笔法传承,大都宗王;伪托的诸篇书论,也多以此立论,后世剿袭、发挥其文义者亦然。此外,楷模之佚闻,如入木三分、爱鹅的故事,也能启人心智,转化为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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