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绘画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基本上分为工笔和写意两大类;就其表现内容而言,大致分为山水、花鸟、人物三个科目。而写意人物画,就是包含着形式和内容这样两个范畴相统一的学科。通常我们把以洗练淋漓的笔墨技法完成的画称为写意画,把以工整细致的笔墨技法完成的画称为工笔画。这两种艺术形式都具有相对独立的表现规律和审美特征。以写意这种表现形式来表现人物形象而成为一门艺术学科,自然有它自成体系的特殊规律。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形式和内容是一对相互转化的范畴。黑格尔说过:“内容,是向内容转化着的形式。形式,是向形式转化着的内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写意这一表现形式向着人物这一表现内容转化时,内容则要适应形式的规律而变化;当人物这一表现内容向着写意这一表现形式转化时,形式则要适应内容的需要而变化。因此,写意人物画就是这样一种形式和内容相互转化而又协调统一的艺术学科。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把写意人物画中的人物和工笔人物画中的人物理解为具有相同性质的内容,它们是两种各具特色的艺术形式,无论在造型规律、笔墨技法、构图处理、审美意趣等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律和特点。认识和理解这种差别,研究和探索其规律和特点,是我们学习和发展中国人物画的前提。
就中国人物画技法而言,我们不能仅仅把它理解为单纯的技术和方法,而应该把它看作是理论与技法二者统一的整体。画法和画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中国画传统理论的典籍中,画理与画法从来是二位一体的。谢赫的“画有六法”,,名为画法,实为画理。六法之一的“气韵生动”,能说是画法吗?荆浩的“六要”,其中的一二要:“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遗不俗”。简直是谈笔墨以外的韵味。三四要:“思者,删拨大要,凝想形物。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总言概括取舍、想象创造,似近言法。五六要:“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化,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染,品物浅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笔。看似言画法,实则言作画者进入一种”法我相忘“”物我为一“的创作境界。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画的画法和画理是密切联系的整体。作为一本技法书籍,更是不可能只谈画法而不旁及画理。
再就传统绘画的艺术主张和审美评价来看,中国画历来主张画理高于画法,以画理运用画法。
首先谈谈理高于法。刘道醇的”六要“之三:“变异合理”,韩拙的“天地之间,虽事之多,有条则不紊:虽物之众,有绪则不杂,盖各有理之所寓耳。”(〈山水纯全集〉)黄公望的“大抵作画只是个理字*紧要。”上述三例都是强调理高于法,也是言画法要体现物之理,即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苏轼把事物的外部特征称为“常形”,把事物的内在本质规律称为。“常理”。这里谈的都是物之理。画法不仅要体现物之理,还要体现画之理。方薰说:“有画法而无画理,非也;有画理而无画趣,亦非也。画无定法,物理有常;而其动静变化机趣无方,出之于笔,乃臻神妙。”(《山静居论画》)郑板桥也说:“趣在法外者,化机也。(《板桥论画》)这里谈的”机趣“、”化机“都是画法之外的趣味,即是画之理。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画强调理高于法,法中含理。这对我们学习中国人物画技法,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其次谈谈以理运法。方薰说:“以意运法,法亦妙。”在古代画论中,“意”与“理”,是相通的,以意运法也即是以理运法。韩拙说得更为明白,他说:“造乎理者,能尽物之妙;昧理者,则失物之真。”又说:“造乎理者,能因性之自然,究物之微妙。心会神融,默契动静;”挥于一毫,显于万象;则形质动荡,气韵飘然矣。“(《山水纯全集〉后序)由此可见,中国画家只有对事物的深入观察、认识、理解,把握其内在本质和规律,才能进入”心会神融“的作画心态,创作出既能”尽物之妙“,又有”气韵飘然“的作品来。以理运法,明理通法,这是一种主动把握,对于学习技法是至关重要的。
其三,谈谈以画理运用画法,必然法中含理。方薰说的”有画法而无画理,非也。造成法中无理的原因是作画者未能以理运法。那么对于“法”的理解,我们也不能仅仅把它看作是诸如用笔用墨等表现技法,它还包含着被描绘的物象。对物象的认识和把握,既包含着如苏轼所说的“常形”,也包含着“常理”。常形是外部特征,常理是内在规律,只有把二者统一起来,笔墨之法才合于画理,才富于画趣。方薰曾揣摩古人作画的情态云:“未画时,如何胸次寥廓;欲画时,如何解衣磅礴;既画时,如何经营惨淡,如何纵横潇洒,如何泼墨设色,必心会神谋;捉笔时,张吴董巨如在上下左右。”(《山静居论画》)这种作画运法的境界是中国画家特有的审美心理体验,是道家的“物我为一”、“法我相忘”的艺术哲学的体现。所以中国画强调画法中要体现画理;只有体现画理的画法,才有“法外之趣”,也才能进入“法我相忘”的境界。方薰又说:“法我相忘,平淡天然,所谓摈落筌蹄,方穷至理。(同上)他认为在运法过程中,要追求意趣,——一经得”意“,”法“就可以忘却。”摈落筌蹄,是由《庄子》“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一语而来。这是把“法”看作捕鱼的筌、猎兔的蹄(网)那样的工具一样,只要表现出画的“意”,“法”就可以不要。这种对“法”的理解和运用,对于我们学习中国人物画也不无启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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