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艺术概论/21世纪美术教育丛书》:
在艺术构思过程中,一定艺术灵感的出现和获取特定的艺术感受,是能快捷有效地促成艺术构思的形成。那么,什么是灵感呢?有人认为,灵感就是艺术家在“创作欲望中所闪现出的智慧之光,是创作主体思索探求中一种突发性的启示。”我认为,灵感,是指一种暗伏于创造者个体潜意识中的具有独特创造性的心理与思维活动。灵感既是艺术创造者的一种神秘而独特的心理状态和思维活动,又是一种极具创造性的能力。也就是说,艺术灵感是在自己丰富实践的基础上,在虔心思考相关问题的过程中,由于相关事物的启示而突然引发的具有创造性的心灵奇迹。所以,灵感具有突发性和顿悟性的特征。简言之,艺术灵感,就是一种艺术感觉形态。
灵感对艺术创造者的艺术创造活动有点悟性的直接指导价值和作用。比如,有画家就讲,一旦创作者个体获得了灵感,那么,其作品就完成了大半。这尽管有点夸张,却也深刻地讲出了灵感对艺术创造者进行创造活动的促进作用。
灵感可分为两类。首先,是先验灵感。它是指在创造者的内在心灵中先潜存在的宇宙诸物灵性的种子。它虽呈神秘无形之态,但它如同创造者自身的影子一样,总是时刻伴随其左右的。它也不时地撞击着创作者自由灵动的思维。当其暗伏灵性与创造者的思维灵光暗合之时,便将爆发出不可抵挡的创造冲动力,以有力地驱使艺术创造者从事其迷狂般地艺术创造实践活动。先验灵感对艺术创造者进行有力地创造活动,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先验灵感的认识和把握要恰如其分,既不要人为地将其夸大和神秘化,也不要以某种借口而加以断然的否决。
其次,后赋灵感。先验灵感如何才能转化成后赋灵感,关键是看艺术创造者的后天补进养分的积淀程度如何。艺术创造者既要具有发现先验灵感闪光足迹的能力,又要具有捕捉先验灵感的能力。只有当创造者完全具备和拥有了发现、把握先验灵感的能力时,其后赋灵感才会出现。所谓后赋灵感,是指艺术创作者在勤奋而丰富的艺术创造过程中,因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与知识而突然产生的渐悟与顿悟相结合的创造性思路。艺术创造者要获得后赋灵感,必须要注重和加强修练自己创造艺术的内功。即要广取博收、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修养。只有如此,艺术创造者才能一方面随时得到先验灵感的惠顾而促生后赋灵感。另方面,又能有效地将所获取的灵感以最大的功率直接作用于自我的艺术创造实践活动。后赋灵感是艺术创造者的悟性畅想曲,是其艺术创造心气得以有效宣泄的前提。艺术发展史证明,诸多有成就的艺术家,多是依赖其后天因自身的勤奋苦学所获得的艺术创造灵感的指令作用而成功的。
总之,只有当先验灵感与后赋灵感有机同构作用共振后,才会形成促进艺术创造者进行有效创作活动的艺术灵感。而艺术灵感的获得,不是凭空臆想而产生的。“它出现在主体极度的思索过程中,也只有在思索的推进中才能使灵感在某个偶然的情景之中突然显现出来;即使灵感有时似乎出现在无意之中,但这无疑已是创作主体长期思考、探求、实践所形成的一种潜在意识。我们没有也不可能意识到灵感在何时产生,但我们整个意识却提供了灵感出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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