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的边界模糊化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背景下,企业已经远非法律意义和经济学定义上的那么简单,而是呈现出更多的形式与内容。在现实的经济社会中,许多在法律意义和业务性质上毫无关联的企业实际上都是被同一个人所掌控,这个人甚至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这些企业的存在与消亡,并且可以不遵循任何经济规律,譬如“格林柯尔系”之于顾雏军、“德隆系”之于唐万新。这些现象使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边界也变得模糊起来。<br> 现代社会背景下这些复杂的企业现象对传统的企业理论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以下几个核心问题:<br> 1.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企业究竟是什么?这是一大批企业经济学文献所致力于解答的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新古典理论中,企业被抽象为一个生产函数,反映生产组织特征,企业内部的结构、组织、制度和交易行为全部被略去,企业在技术、市场和经济条件约束下,作出使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生产计划,以达到最佳产量水平。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在其所著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1921)一书中,将利润作为分析企业本质问题的切入点。A管理模式创始人刘光起的回答简明扼要:“企业的本质就是营利,它完全不同于慈善机构和事业单位。”<br> 尽管没有一位经济学家否认营利是企业的属性之一,然而,企业真的仅仅是把投人品转化为产出品的简单寻利者吗?<br> 答案是否定的,诸多现代企业现象表明,营利并不是企业家控制企业的唯一目的,企业家也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经营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如远大集团总裁张跃就对办企业的目的进行了这样的描述:“首先,我当初肯定有发财这样的想法,或者是满足控制欲望,然而现在这些欲望早已经过了高潮期,‘拥有财富’这个单纯的目标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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