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的发展,基本上可以视为城市经济职能扩大的结果。例如苏州和广州二城,与其说是江苏、广东之省会,不如说是全国一流的工商业城市。它们在全国商品经济联系中,社会意义远远大于其作为地方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政治意义。再如杭州、南京,也主要是作为“一个联系南北各省的大商业中心”而得以发展的。杭州在乾隆年间,已是“百货所聚”之地,“城内人口繁盛程度同北京差不多,……主要街道上大部份是商店和货栈,其中许多规模之大不下于伦敦同类栈房”。南京则以丝绸布匹,“北溯淮泗,达汝路,趋京师;西北走晋绎,逾大河,上秦陇;西南道巴蜀,抵滇黔;南泛湖湘,越五岭。舟车四达,悉贸迁之所耳”。这种变化也可见于边远省区的传统行政城市。西南的贵州,以往“省会暨冲衢各郡邑,人烟疏散,铺店无几……偏远乡曲从无酒肆”。而自雍正以降,外省商民不断涌入,“省会及各郡县铺店稠密,贷物堆积,商贾云集”。如在遵义府,就有秦晋之商,闽粤之贾,往来不绝。北方的宣化府,“市中贾店鳞比,各有名称,如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潞州细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许,贾皆争居之”。在这一变化过程中,清代城市获得了经济意义上的成长。新兴工商城市在经济意义上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已开始取代某些传统城市。如汉口镇的商业之业,不论是以城市繁盛而言,还是以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而论,都远胜于与它隔江相望的省城武昌和府城汉阳。又如山东邹平县,在经济上必须依赖于周村这个在行政建制上隶属于它的中心市镇。再看湖南湘潭的江岸码头株州,它作为在清代才兴起的一个中心市场,虽然在行政等级系统中没有什么地位,但它的经济地位和作用却远远超过了行政上管辖着它的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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