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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国经济特区文献资料.第一辑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13730
  • 作      者:
    钟坚,郭茂佳,钟若愚主编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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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经济特区文献资料(第1辑)》是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在中国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组织收集、整理和编辑的关于中外经济特区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中国经济特区文献资料(第1辑)》系统收集、整理了我国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五大综合性经济特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两大新区,54个国家级高新区,15个国家级保税区、60多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10多个保税港区等各类经济特区的有关历史文献,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讲话和重要文章,还包括境外有关经济特区的历史文献资料。
    《中国经济特区文献资料(第1辑)》为丛书的第一辑,共收录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经济特区的重要文件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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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狠抓交通和能源建设
    交通落后和能源缺乏,是当前海南经济发展中两大薄弱环节,考虑到海南行政区机动财力有限,国务院各部委确定给以必要的支持。铁道部投资,一九八五年接通岭头到八所五十公里铁路。交通部把海口秀英港和八所港扩建工程列入国家计划,并立即调查论证,确定具体方案,还将研究建设洋浦深水港的问题。根据海南的地理特点,要积极发展海上航运,海南行政区要组织船队充分利用环岛小港口,广东省要把清澜等小港的改造列入省计划。煤炭部、水电部确定,建设长坡矿区年产五十万吨混合煤的露天矿和装机五万千瓦的电站。石油部确定,由南海石油勘探指挥部修复琼北几口小油井,交付海南行政区生产使用。国家物资局根据运输条件的可能,逐年增加对海南的煤炭供应。在中央支持的同时,海南行政区应充分挖掘内部力量,改善交通能源状况。发动群众集资兴办小水电;采取劳务投资的办法,整修公路;大力营造薪炭林,积极发展沼气,利用太阳能;城乡都要大力推广节柴灶,节约生活能源。
    (4)逐步建设起以加工本岛资源为主的工业结构
    大力发展橡胶、食糖、林产品加工、皮革、矿产和建材等工业,努力创出一批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当前要切实抓好工业调整,坚决关停并转那些没有发展前途的工厂,立即采取得力措施逐个整顿现有企业,迅速改变多数工厂亏损的局面。要积极筹集内资、利用外资,搞好企业的技术改造。海南行政区各级领导要从侧重抓农业转向工农业一齐抓,工业企业要迅速走上讲求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轨道。
    (5)大力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积极发展热带作物、水海产品、菜牛、乳猪、反季节瓜菜和土特产品的生产,在保证行政区内市场供应的基础上,大力扩大出口,并逐步增加工矿产品的出口比重。要采取各种有利的方式。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把发挥海南优势和利用国际市场联系起来,使海南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在近几年内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6)积极兴办旅游事业
    海南有条件逐步建成国际避寒冬泳和旅游胜地。要先把海口、三亚的旅游设施搞起来,然后再把海口古迹、兴隆温泉、陵水猴岛、三亚海滨浴场、通什民族风物、松涛水库、那大热带植物园等旅游点建设好,联成旅游线。使之各有奇景,各具风格,富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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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批复(一九七九年二月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设置深圳、珠海市的批复(一九七九年三月五日)
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一九七九年四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和机构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一九八〇年五月十六日)
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一九八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对福建省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的批复(一九八〇年十月七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座谈会纪要》(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九日)
中共中央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二年三月一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和制止私货内流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当前试办经济特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恢复宝安县给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示(一九八三年九月三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
国务院关于改革深圳市银行体制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五月七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汕头经济特区区域范围问题的批复(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批转《关于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国务院关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防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国务院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批转特区办公室《关于当前海南岛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问题的汇报》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八六年二月七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一九八七年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一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建工作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
国务院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外资企业的通(一九八八年六月九日)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批复(一九八八年十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经济特区和三个试点行业外汇留成比例的复函(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八九年一月十三日)
国务院关于深圳机场享受特区待遇问题的批复(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
国务院批转《一九九。年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一九九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和开放浦东问题的批复(一九九〇年六月二日)
国务院关于扩大汕头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一九九一年四月六日)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吸收外商投资开发洋浦地区的批复(一九九二年三月九日)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要求扩大特区范嗣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批复(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问题的批复(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二 国务院部委有关文件
三 省、市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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