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各地已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选定一批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截至目前,中国已有5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在其初始阶段,一般发挥高新技术孵化器的作用,到了相对兴旺以后则直接与高新技术项目的毕业放飞和产业化、市场化联系,由于高新区起步较早且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很多地方的高新区不仅孵化出众多的技术成果乃至产业项目,而且孵化出新的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孵化出新的建区模式和发展途径,并且在放飞的制造业项目逐步形成规模、形成集群后,将原先的科技地产、工业地产以及为制造业服务的第三产业实行集群集聚,出现由高新技术项目群落引领的新兴城市化新区。
以沿海开发区为代表的制造业有了一定发展以后,为促进重点发展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加工出口等业务,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15家保税区。之后又有了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等,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功能的进一步延伸。自2000年至今,为规范加工贸易管理,促进加工贸易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增强加工贸易企业的竞争能力,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60家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建立使我国开放前沿城市能够更便捷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保税区的功能与作用,国务院先后推进了“区港联动”和出口加工区的保税功能叠加,在一些发展很好的高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则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逐步整合,形成一体;在总结国内外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自贸区经营和模式的基础上,国家批准一些重要口岸或者条件成熟的开放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政治关系的改善,为了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的发展,在将沿边开放地区的边境贸易、地方易货贸易、国家大宗易货贸易以及出口加工功能加以规范和整合的基础上,又创立了融合贸易、投资、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会展与期货市场互相促进的边境经济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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