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关于价值规律同等量劳动得到等量利润之间的矛盾。当时论战的另一个焦点集中在新葡萄酒和陈葡萄酒的价格上。生产新葡萄酒和陈葡萄酒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是相同的,然而为什么陈葡萄酒却比新葡萄酒贵得多?作为李嘉图忠诚信徒的穆勒认为,创造价值的不仅有直接劳动,而且还有积累劳动。他把陈年葡萄酒生产价格超过其价值的现象,解释为葡萄酒价值自身在窖藏期间有所增值,而价值的增值部分就是资本家的利润;他根据李嘉图关于资本就是积累劳动的说法,把资本看成是劳动的一种形态,并把价值增值的原因归结为积累劳动。在穆勒看来,因为资本也是一种劳动,所以也创造价值。①他说,利润“是这样一种劳动的工资,即不是用手直接去做的劳动,而是用手所生产的工具间接去做的劳动。如果你可以用工资的数量来计算直接劳动的数量,那你就可以用资本家收益的数量来计算积累劳动的数量”。②在陈葡萄酒的生产中,“用手直接去做的劳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是生产新葡萄酒时所耗费的全部资本仍然“劳动”着,因此葡萄酒贮藏于地窖中的整个时间,它的价值也仍然增长。据此,穆勒认为:“酒窖中的葡萄酒的例子同自行工作、不需附加劳动而在一年中消耗的一部机器的例子完全吻合。新葡萄酒——这是一部机器,被它的产品——陈葡萄酒——所代替了,还加上同使用在土地上的资本收益相当的一种增加的价值。”④可见,穆勒虽然表现出要维护李嘉图的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原理,但是实际上却把这个原理庸俗化和曲解了。
在这里,穆勒像李嘉图一样,也混同了价值和生产价格。其实,陈葡萄酒比新葡萄酒贵,这并不是由于它们的价值不同,而是由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不同。陈葡萄酒和新葡萄酒的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是相等的,然而陈葡萄酒的生产时间却比新葡萄酒的生产时间要长,投入的不变资本也大。所以,如果剩余价值率相同,那么两个资本的年利润率则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发生了利润的均衡化过程,并形成了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陈葡萄酒的生产价格大于新葡萄酒的生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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