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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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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际商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11348439
  • 作      者:
    沈四宝,王军编著
  • 出 版 社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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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四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社会哲学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大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法学评议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1994年-2009年)。2006年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方向,商事组织法(公司法),代理法,信托法,商事仲裁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国际经济法(公法)方向,WTO法,国际贸易法及国际投资法;并作为核心专家参与多部涉外经贸法的起草及修改工作。代表性著作有:《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国际投资法》、《中国对外贸易法》及《国际商法》等。
    王军,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并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厦门和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主要履历为:1969年至1977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务农;1983年,毕业于北师大一分校历史系,获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美国洛杉矶市Loyola Law School进修;2004年至2005年,作为中美政府Fulbright项目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和讲学。在我国合同法、侵权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起草过程中,被全国人大法工委聘请为核心层专家。代表性学术成果有:《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原理和实践》、《美国合同法》、《合同冲突法》、《美国法律史》(译著)、《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国际私法案例选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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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际商法(第2版)》是作为全国精品教材出版的,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并于2006年被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基于这样的背景,在书写这一版《国际商法》的序言时,作者感到十分地欣慰;与此同时,鉴于此书将会在更大的范围内产生影响,也感到了巨大的压力。近年来,国际商法学科和课程的独立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这首先是由于知识的分类走向细化的必然性。从古至今,人类对知识的探索、积累和发展经历了从粗分到细化的过程。人类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法学课程细化的程度代表着其法律教育发达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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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在《日本民法典》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规定。依该法典第5条,未成年人可以处分其允许处分的财产,如学费、食宿费等。
    对单纯受益的和没有损害的情况,不允许撤销合同。《德国民法典》第107条规定:“未成年人非纯为取得法律上的利益而为意思表示,应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依此规定,纯粹为取得利益而订立合同的未成年人的行为为有效的法律行为,是不可撤销的。德国学者指出:该条所指的情况是,这种法律行为的唯一后果,是使未成年人获得合法的好处;如果该行为的后果使未成年人放弃了合法权利,或承担了任何法律责任,都将被视为法律上的不利。
    根据法国最高法院1970年11月4日的判决,如果未成年人所实施的属于监护人或法定管理人可独立实施的行为,而不是他们须经亲属会议或监护法官批准才能实施的行为,那么,除非该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了损害,合同不能被撤销。关于哪些行为属于监护人或法定管理人可独立实施的行为,哪些属于经许可也能实施的行为,法国法上有明确的规定。例如,依《法国民法典》第459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不动产及营业资产的拍卖,亲属会议有批准和规定开拍价格的权利;对于不动产或商业财产的投资,由亲属会议依监护法官指定的人报告后予以批准。
    与德国和法国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在原则上无权依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可否得到维持作灵活的裁量,不能以合同对未成年人是公平的和无害的为由判决合同不可撤销。
    对谎报年龄的未成年人作不利处置。在英国,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已成熟至完全能够理解他自己在做什么,即知道他未成年,可撤销合同,而相对方以为他已成年,以为合同是有效的,那么,他通常要负侵权法上的责任。但是,法律不允许将提起侵权之诉成为变相的强制执行合同的手段。在美国,谎报年龄须负侵权责任的原则被有些州采纳。在这些州,胜诉的成年人可得到完全恢复原状的救济,即让未成年人完全返还利益。在法国,《法国民法典》第1307条规定:“未成年人在订立合同时以一般方式声明其已成年者,不妨碍其撤销合同。”依此规定,未成年人如果采用了一种特殊手段,比如伪造出生证明文件,使相对方确信其已成年,合同就不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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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概述
第二节 大陆法系
第三节 普通法系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代理法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第三节 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
第四节 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第五节 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第二节 合伙法
第三节 美国合伙企业分类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节 公司的主要分类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第四节 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公司的管理
第六节 公司的治理机制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第七节 公司的并购、解散和清算
第八节 外国公司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外资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五节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若干问题
第六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对我国三资企业法的影响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引论
第二节 合同的概念
第三节 对价和原因
第四节 合同的订立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
第六节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第七节 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 货物买卖相关法律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 合同因障碍而不能履行的后果
第五节 违反买卖合同时的救济措施
第六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复习思考题

第八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一节 美国的产品责任法
第二节 欧洲的产品责任法
第三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立法的演变
第二节 汇票
第三节 本票
第四节 支票
复习思考题

第十章 信托法
第一节 信托法概述
第二节 信托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节 信托当事人
第四节 商事信托概述
复习思考题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其特点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
复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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