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作为财经类院校中的法学院,其主要任务就是为两个市场,即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培养高级实用性法律人才。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教学的目标。财经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历史短,经验少,但专业对口,置身于市场经济之中,社会需要量大,就业率高,容易办出特色,能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要,这是办好此类院校法学教学的强大动力。他们将在建立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过程中起着重要的生力军作用。
为了达此目的,即为了使该类院校的法学教学能担负起上述任务,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应具有自身特点。
我们经贸大学法学院,自建立国际法专业以来(1984年)就长期坚持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向和教学方法。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尤其在培养适应市场要求的三会人才方面,即培养我们的学生既懂法律,又懂经贸,还能熟练运用外语(英语)的综合性人才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经住了社会和市场的验证,本院的毕业生,特别是硕士生的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2002年我院的这一专业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经过激烈的招投标竞争,该专业也荣幸地承担了欧盟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培训任务。在该专业的博士生中,来自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国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学生正在日益扩大。
实践证明,在法学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分清主次和识别真伪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方面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通过案例教学,力求使在校的学生能有更多机会贴近社会,接触实践,使我们的教学能够做到下述宗旨,即研究理论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外国经验是为了解决中国问题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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