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J. 凯普罗(Daniel J. Capra),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菲利浦·D. 里德教席教授(Philip D. Reed Professor of Law),著有《纽约证据汇览》(New York Evidence Handbook, 2nd ed. 2002)、《联邦证据规则指南》(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Manual, 9th ed. 2006)、《美国刑事程序:判例与评论》(American Criminal Procedure:Cases and Commentary, 8th ed. 2008)、《证据:提出异议的方法》(Evidence: The Objection Method,3rd ed. 2008)、《刑事诉讼初步》(Basic Criminal Procedure, 5th ed. 2009)。曾兼任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职业责任委员会主席(1990-1993)、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联邦立法委员会主席(1993-1996);现兼任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司法会议咨询委员会报告人(1996年至今)、纽约市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今)。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2003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迄今,已出版著作有:《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译著)、《诉讼认识论纲》(独著)、《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译著)、《诉讼证明原理》(合著)、《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合著)等,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兼任《中国诉讼法判解》执行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编辑并负责“诉讼法学文库”等系列丛书的编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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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