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料的来源真实、客观并具有代表性,难点就在于如何从实证调查角度出发,既必须排除调查中的非真实因素,还能够从大量数据中分析出一些普适性的规律,以最终保证分析论证的过程充分有力,得出的结论和对制度建构的建议合理可行——这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在基础资料的搜集上,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
第一,结合本文选择的研究方法。本文在研究材料的选取上,主要以c市检察机关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实际公诉活动的相关材料为来源,全面搜集现有A、B检察院相关史料中近三十年中关于公诉活动“实务变迁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内容的材料,将其作为本文的核心材料与具体的研究和分析对象。同时,研究材料还包括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各种数据,以及对c市两级检察机关三十年来审查起诉情况进行搜集与统计,所得出来的各种数据——这部分数据又分为两方面:一是上述考察对象内部自身所作的已现实存在的一些统计资料;二是本文根据研究需要而对上述数据和资料所作的进一步的计算与统计所得出的结论。
第二,将对具体的问卷调查、个案(复杂疑难案件)跟踪调查、个别交流三种方法获得的基础材料进行统计归纳。为保障获得全面、科学、合理的第一手真实资料,问卷调查拟分别对两级检察机关(地市级、区县级)的公诉人进行。在选择调查人员和案件时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办理案件性质以及司法人员的性别、年龄、职位、教育背景、工作阅历等综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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