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br>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条文主旨<br> 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的规定。<br> 立法背景<br> 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是一项宪法权利,社会保险是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最主要的一种途径。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br> 条文解读<br>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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