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海,山东招远人,1965年11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研究生班,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自1987年起至今一直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的研究领域是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共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级研究项目8项,科研成果获省厅级以上奖励10余项。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会长;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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