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翔,男,1967年9月生,法学硕士,高级法官,现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在法院工作的16年间先后审理了1600余件民商事案件,类型涉及金融交易、公司股权,以及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和海事海商纠纷等方面,尤其擅长于金融纠纷和公司纠纷案件的处理。其间曾于2007年脱产在美国威斯康辛州立大学研习公司法,2009年被派往上海市政府金融办挂职副处长。 审判之余,先后发表应用法学研究文章60余篇,并且出版专著《连带责任的司法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参编和主编《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委托理财纠纷案件审判要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适用精要》(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等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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