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人陈文敏在1986年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了“上岛及图”商标。1997年,陈文敏在海口创建了“上岛咖啡”:1998年3月.陈文敏与其他7名个人股东共同成立了海南上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上岛”),台湾商人游昌盛任董事长,陈文敏为总经理。
“海南上岛”成立前,陈的一名生意伙伴以天津广泰公司的名义申请了“上岛及图”的商标注册,商标局于1998年9月核准“上岛及图”第30类商品商标,次年,该商标转让给“海南上岛”。2000年4月,商标局又核准了“海南上岛”对“上岛及图”申请的第42类服务商标。因此,最初的格局是,“海南上岛”受让天津广泰公司注册的第30类商品商标后,拥有“上岛及图”第30类和第42类商标。
为了迅速拓展内地市场,2000年,“海南上岛”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全国分为不同的经营片区,每个股东获得一个片区的经营权及相应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同年7月,“海南上岛”董事会作出决议:“上岛总部迁至上海,注册上海上岛;原海南上岛登记注册的商标,在上海公司(由原受益股东)注册完毕之后,无条件转移至新公司。”陈文敏在同日签订的《上岛咖啡注册商标转移协议》受益人一栏签字。随后,各位股东在各自片区投资设立公司,并签发《许可使用商标授权书》,将其个人享有的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授权给其投资设立的公司。
2001年8月,上岛总部正式从海南迁至上海,合伙人成立“上海上岛”,以其名义受让了“上岛及图”第30类、第42类商标,而陈文敏却被排除在“上海上岛”的股东或受益人之外。2001年,陈文敏另设“杭州上岛”,在浙江省等地发展连锁经营商。“上海上岛”的成立标志着合伙人已经分裂为两个阵营:一个以“上海上岛”为代表,另一个以陈文敏和他的“杭州上岛”为代表。
就合伙关系的最初结构而言,陈文敏似乎并没有被合作伙伴看成一个投资者——在法律上,他既不是“海南上岛”也不是“上海上岛”的股东。但是,股东和陈文敏之间又存在着这样的共识:(1)股东进行初始投资,分摊“上岛”的市场开发费用,将中国大陆市场划分为若干区域,各股东分别设立公司,吸纳连锁经营商;(2)陈文敏许可股东以其拥有著作权的“上岛及图”注册商标,不承担初始出资义务,但也拥有一份排他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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