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刑法,l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
主要学术成果:《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刑法疏议》、《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判例刑法学》、《刑法知识论》、《刑事法治论》等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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