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以下情况下,神权政治也不会建立,包括:部分公立学校允许学生学习开始前进行祷告,或参加圣诞节及复活节集会;部分学区利用校车将教区学生送往宗教学校;部分社区选择在市政厅地面上绘制马槽圣婴图,或在法院大楼阶梯上展示《十诫》,等等。然而,个人不会被要求改变宗教信仰或承认上帝的存在;他不会被要求违背信仰做礼拜或不做礼拜。或许有人会对这些活动感到不适或受到冒犯,但政府的一切行为却无时无刻地带来这种不适的感觉。或许有人会反对将其税款用来支持这些活动。那又如何?虽然总有人反对政府的税款用途,但这并未使政府的做法违宪。虽然并非所有的宗教都能占领这些公共场所,但只要不触犯法律或违背道德,他们基本上可随心所欲,不受社区的制约。这些宗教自由的消极表现代表了社区主要宗教或宗教派别,但在世俗主义者与最高法院看来,它们必须被废止。
今天,作为最高世俗委员会的美国法院与伊斯兰教最高宗教委员会一样,规定了形形色色已被认可的宗教行为。然而,最高宗教委员会做的是强制实施伊斯兰法,而最高世俗委员会却自行承担了将上帝及宗教与公共生活相互隔离的重任,并埋首于宗教事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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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186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