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范围内,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开始针对的主要是贫困的个人和家庭,后来则扩展为贫困的、有问题的社区,至今更延伸到所有影响人类正常生活的领域。<br> 在实务操作层面上,各个国家的社会工作性质及其工作领域大致相同,但在理论认识层面上,人们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具有诸多分歧,尤其是对“社会工作”概念的认识不尽相同。联合国曾于1947年对各国社会工作教育状况进行调查,33个国家提交了33种不同的社会工作定义。1960年,联合国发表了《国家社会服务方案的发展》,它认为社会工作是协助个人及其社会环境以使二者更好地相互适应的活动。2000年,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进一步指出:社会工作专业促进社会变迁,解决人际关系中的问题,赋权于人,使人们更加自由地享有社会福利;社会工作运用人类行为理论和社会制度,介入人们和社会环境的互动之中;尊重人权和追求社会公正是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这反映出近年来社会工作内涵有了新发展。<br> 国际上对社会工作的定义有诸多分歧,但有两点共识:其一,社会工作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帮助有困难的人走出困境的活动;其二,社会工作是一套包含专业价值观、哲学基础、专业道德、伦理规范、基本原理、方法技巧和理论基础的完整知识体系。<br> 不同学者对社会工作的界定更是五花八门。归纳起来,学者们对“社会工作”的界定大体有以下四种不同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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