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资源利益与当地居民可持续生存发展的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其一,资源利益的实现与当地居民的生存发展存在距离感,资源开发项目的利益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形成二元结构。资源开发项目利益与当地居民利益的二元结构其基本形态就是资源开发项目利益封闭性地运行,不向当地居民利益开放。如果当地居民的利益呈现"面"的分布状态,资源开发项目的利益呈现"点"的分布状态,则资源开发项目利益具有"嵌入"特征,即项目利益"嵌入"当地居民利益之中,但利益实现各自封闭,缺少互动与共享。
其二,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对当地居民生存发展的环境形成不良影响,在资源开发中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利益表现为净损失。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迄今的资源开发项目都未能做到对生态环境的改动与修复的自我平衡。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没有作为成本计入项目的损益表中,而是成为当地居民生存发展的环境成本,在日常生活中慢慢承受。
其三,资源开发的项目利益挤占了当地居民的生存发展利益,其利益损失的补偿难以适应生存发展的需要。这种状态以农民耕地被征用、水电开发过程的库区淹没、保护区建设对常规生存方式的约束等现象最为典型。项目利益挤占当地居民的生存发展利益,按有关规定必须给予足额补偿,但足额的计算往往与生存发展需要的足额存有差距。利益补偿难以适应资源开发地居民生存发展的需要。
西部资源利益与当地居民可持续的生存发展的关系,在具体过程的具体细节中将表现得更为具体和复杂。协调资源利益与当地居民生存发展的关系,既需要更具有指导高度的原则,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协调的策略。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