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公务员录用考试政策<br> 第一章 公务员录用考试简介<br> 2010年度共有上百万人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人数更是达到140万人,都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有数十个职位都引来上千人争抢,这样的竞争堪称“惨烈”。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有些人戏称为“千军万马走钢丝”,淘汰率极高,但是因其职位的高稳定性、福利待遇的优越性,仍然诱使越来越多人的参与到其中,拼抢所谓的“金饭碗”。<br> 报考公务员之前,考生应整体把握公务员录用考试趋势,弄清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分类及范畴,找准位置,切忌盲目报考,“乱投医”。<br>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br>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分类与录取规定,按组织、实施考试的主体的不同,公务员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两种。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由人事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的考试。2009年之前,北京曾延续采用资格考试的形式。经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改革,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均统一采用了职位考试的形式。<br> 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的不同,公务员录用考试可分为社会在职人员录用考试和应届生录用考试两种。其中,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既包括社会在职人员,也包括应届生,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试。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有的将两者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比如:上海市、云南省等),有的将两者分开考试(比如:北京市等),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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