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司百依百顺的部属,命运也十分坎坷。上司不但把他当做奴才,高兴怎样指使,便随意加以调遣。部属稍有抗拒,上司就痛加斥责,毫不留情。本来嘛,对奴才何必讲究礼貌?更不需要将心比心,为他设想。
这时候中国人“把二看成三”的智慧,充分派上用场。部属应该在“顶撞”所造成的“叛逆”罪状,和“听话”所形成的“奴才”命运之中,走出第三条路来。
既不当叛逆,又不做奴才,那该怎样办呢?说起来相当可笑,合理地阳奉阴违,不就是中庸之道吗?
上司所说的,永远都对,有意见很可能被当做叛逆。曹操当年亲征孙权,某日天气晴朗,风平浪静,大宴诸侯于船上。高兴之余,曹操感叹“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扬州判史刘馥劝说:“大军相当之际,将士用命之时,丞相何故出此不吉之言?”曹操大怒,当场将刘馥刺死。虽然第二天懊悔不已,一条命已经呜呼哀哉。类似的情况,自古迄今,一直未有改变。现在不能杀人,却也有一大套整人的办法,令人比死还要难过,何苦以自身相试!不如明哲保身,牢牢记住这一条准则。就算老板叫我去死,我也要答应“好”,反正不去死他也没有办法,何必嘴硬,跟老板逞强!
但是,上司所说的,永远都对,并不表示一定要完全遵从上司的指令去实践。因为中国人惯例,上司所要求的,是成果,而不是服从。不服从不行,效果不好更加不允许。这样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部属百分之百遵照规定去做而效果不佳时,上司经常不屑地取笑:“规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稍微改变一下都不会,到底有没有脑筋?”尤其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样的话语:“我叫你这样这样,你就真的这样这样?如果我叫你去死,你会不会去死呢?”可见老板的指示,并没有严格要求部属彻底遵行的意思。
上级的指示是正确可行的,部属当然没有理由加以变更。这时候上司所说的,永远都对,下面还要加上“赶快认真地将上司所说的付诸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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