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制性来分,中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br> 中国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对下列情况,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br> (1)对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省略起草阶段。<br> (2)对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br> 2.管理体制<br> 中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局)作为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标准化主管机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b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br> (1)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br> (2)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br> (3)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br> (4)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br> (5)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br> (6)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br> (7)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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