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郑先生提出了自己的推论,他认为这说明了,人关以前一般宗室勋旧无论是否主管旗务全有包衣,有包衣就有包衣大。太祖初起兵几年追随的人很多,他们全有给使的包衣,就是仆役。当时旗制未定,所以不会加以限制,旗制既定亦不会因之取消,有一时期勋旧的包衣与分隶各旗包衣佐领下的包衣,同时并存。
郑先生还推断说,遣家仆实在就是私家的“包衣”,因为要分别于旗制裹的“包衣”,所以改称。逮后包衣制度日严,私家的“包衣”渐渐改称,成了《户部则例》中所谓“八旗户下家奴”。
我们遣裹基本同意郑先生的推断,上面列举几例中包衣大管辖下的包衣,应该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奴仆,或曰奴役。所以,无论八旗贝勒受到封赏或贬黜,也无论是爱新觉罗子弟抑或是外姓功臣,家下都蓄养奴仆,他们被称为家人,也就是包衣,都由包衣大管束。
问题在于这些包衣大下的包衣,舆包衣牛条章京治下的包衣有什么区别?郑先生认为区别在于一是私家的,一是旗制中的。这未必尽然,前面说过,包衣牛条与外牛条有别,包衣牛条就属于各旗主贝勒的私家而不属于郑先生所说的“旗制”。所以更有可能的区别,在于包衣大所辖人丁,更多的是在家内服役,上述几条史料中的包衣大,或归属于主人的母亲,或归属于主人的福晋,就很说明问题。而包衣牛录章京治下的包衣,则是需要随主人从军作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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