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复辟帝制的荒唐丑陋闹剧,自然会引起全国上下的愤怒反抗和激烈批判。<br> 袁世凯的复辟帝制活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是保皇派的活动并不因此收敛。早在袁世凯的授意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十九条中列了这样一个条目——“孔子教义应为国民教育养性之基础”。1916年秋,国会在北京开会时,此一条目成了会议辩论的焦点。由于袁世凯彼时已经去世,很多议员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他们坚决反对将此一条目列入宪法之中。康有为对此深感不满,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当即给总统黎元洪、总理段祺瑞写了一篇公开信,再次提议要将孔教定为国教。<br> 针对康有为的尊孔言论,陈独秀马上做出激烈的反应,在1916年10月1日刊出的《新青年》第二卷第二号发表《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予以批驳,坚决反对奉孔教为国教。他指出在西方宗教已由隆盛逐渐衰微,教会仪式“尤所蔑视”,中国人本不重宗教,孔子的思想“绝无宗教之实质与仪式,是教化之教,非宗教之教”,所以康有为妄图奉孔教为国教是“强欲平地生波,惑民诬孔,诚吴稚晖先生所谓‘凿孔栽须者矣!’”。他并且认为,信教自由“已为近代政治之定则”,强迫信教,根本是行不通的。中国本无统一之信仰,除孔教外,尚有佛、道、耶、回之信仰,康有为奉孔教为国教,势必排斥上述各家信仰。陈独秀又进一步陈列国内大众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种种事实以驳斥康有为。<br> 李大钊紧随其后,在1917年1月30日的《甲寅》日刊发表《孔子与宪法》一文。李大钊认为,孔子与宪法之间本来毫不相关,所以将孔子立于宪法为“怪诞之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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