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的横向交流中,这种“文化披戴”是一个能动的历史发展过程。文化相遇不是静态的、不变的,而是变化、起伏的动态。虽然它为一种表层交往和初级适应,却并非能够一蹴而就。既为“文化披戴”,则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理解”。宗教的“文化披戴”大体表现为对相关本土文化的表层适应,如在宗教宣道和崇拜礼仪中使用当地的语言、风俗、习惯、服饰、音乐、艺术,在宗教场所的建造和宗教机构的组建上采用当地的建筑样式和社群形式等。利玛窦在其来华传教的初期就曾薤须剃发,作佛教僧侣打扮而以“西僧”自称。此即他根据对中国文化当中佛教的理解而实施的“文化披戴”。但随着其传教经历的增多和对中国文化理解的深入,他认识到儒家思想对中国人的影响和感染,遂又易僧服为儒服、蓄须留发,改称“西儒”,并以“儒服入京”而取得成功。
大体而言,“文化披戴”旨在相关宗教与某种本土文化达到“形似”,以求得这一文化对该宗教“同情”或“认同”,并对之加以一定程度的“文化吸收”。这种外在的“披戴”或“文饰”在其基本教义思想和信仰体系上仍持守其原则、保留其本真,而对其相遇的本土文化则试图加以相应改变,带来其自我涵化。因此,宗教的“文化披戴”仅是一种初级的、低层的双向互动,它要更多地保留宗教本身的“自我意识”,而其“认同”意向则仅为一种姿态。“披戴”作为策略和手段,其目的主要仍是单向性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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