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意义
这里,我必须快速地掠过特定的圣像、圣地和宗教仪式中神圣处境的意义。神圣物包括图腾,印度神祗中陶制的、木头的或石头的形象,佛像和菩萨像,基督像、童贞女马利亚像和基督教圣徒像等等;圣典包括犹太教的《摩西五经》、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锡克教的《阿迪·格兰特》;象征性的图像有十字架、耶稣受难像、伊斯兰教的新月、印度教和佛教的曼陀罗等等;神圣的建筑物包括石圈、犹太教会堂、教堂、小教堂、大教堂、清真寺、谒师所;圣地包括贝拿勒斯、耶路撒冷、麦加等等;宗教事件包括古代吠陀的宗教仪式、基督教的圣餐、伊斯兰教的礼拜、庄严的列队和神圣的舞蹈。所有这些都是经过设计的,或常常已经演化了,其目的是引起有意向性的回应,通常来说,这是通过象征性的对象或事件,以特定的方式来转向个体和社会生命的中心,即神圣者、神、超越者——因此,巩固社会公众对地方性的神的供奉,或对毗湿奴、湿婆、拉比犹太教的阿窦尼、基督或神圣的三位一体、安拉产生更大程度上的信奉,或对达磨(法)和道产生更大程度的、内在的转化。
但我们现在关注的是一种更大、更普遍的实践意义,也就是生活的意义,或者说我们生存在宇宙中的宗教意义。我们关注的是经验我们整体环境的宗教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意向性回应。
我们栖居于宇宙中的方式——并不必然是天天的而是我们生活的总体趋向——是对我们设想宇宙具有并在经验中认为它具有的特性之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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