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逻辑的死胡同里苦苦追索了几年的时光——详尽解释哥德尔、塔尔斯基和罗文海姆一斯克勒姆的定理,而除了技术上的细微之处外从未超越主体理论的框架。我不知不觉地陷入了逻辑主义的命题,这种逻辑命题认为逻辑数理陈述的必然性是形式上的,因为它们彻底根除了意义的任何效果,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没有理由探究这些陈述在自身之外所说的内容。我沉迷于这样一种考虑:如果假定逻辑数理话语有一个指涉,那么就无法逃避这样两种看法,要么将其看做通过抽象(经验主义)获得的“客体”,要么是一个超感性(柏拉图主义)的理念。这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普遍在“形式”科学与“经验”科学之间识别出来的区别是相同的,也是令人进退维谷的难题。这与拉康的清晰学说毫无一致之处,拉康认为真理是形式化的死胡同。我认错了路。
最后,当进行分离和连续的文献索引和技术处理时,我才有机会想到有必要变换一下立场,提出关于数学的一个激进命题。对我来说,构成著名的“连续体问题”的本质就在于这个问题涉及数学思想内部固有的一个障碍,即确立数学思想领域的不可能性。最近,在对多与其子集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发现了明显的悖论之后,我得出结论说,找到可理解的数字的唯一方式就是必须首先接受这样一个观点,即,对数学来说,多并不是一个明显的和建构的(形式)概念,而是一个实数,它的非差异性和死胡同已为理论所利用。
然后,我确信无疑地认为有必要假设数学书写的是存在自身,可以在关于多的纯理论领域中得以表达。显然,理性思想的全部历史都将揭示出来,如果我们假定数学远不是没有客体的一种游戏,而是格外严格地用法则支持本体论话语的话。如果把康德的问题颠倒过来,那么,所提出的问题就不再是:“纯数学何以是可能的?”回答也不再是:诉诸一个超验主体。而是:纯数学是关于存在的科学,何以会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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